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初审 停车“逃费”或吃上官司

xm.fjsen.com 2013-08-29 07:5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提交一审

今后新建小区将按“一户一车位”的标准配建停车场

东南网8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在昨日召开的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备受市民关注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前,《草案》已多次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在整理归纳市民意见的基础上,对市政府提交的《草案》又提出几处修改建议。

其中,对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草案》将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针对车主“逃费”现象,拟将停车缴费与机动车年检、转移、变更、注销挂钩,逾期仍不缴费的,停车位管理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新建住宅要配建一户一车位

现在厦门的停车难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早年的规划预见性不足,导致停车场建设滞后,停车泊位总量不足。

鉴于此,《草案》对停车场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况和停车需求变化,适时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新建商品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一车位的标准进行配建,建筑面积130平方米及以上的户型要适当提高配建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应当根据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指标和有关设计规范配建停车场,划定公共停车位区域,公共停车泊位的比例不得低于全部车位的20%。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建停车场,在规定期限内未补建的,处以应当配建停车场建设工程造价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为特定对象或特定范围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应含有一定数量的公共停车泊位。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放。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停车位在满足自用的条件下,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错时停放。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