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商务局落实八项规定规范公务用品采购
东南网8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顺和)导报记者昨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近日,市商务局出台了《行政性公务用品和服务事项采购项目预审制度》,进一步规范局公务用品和服务事项采购行为,通过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奢侈浪费。 该制度规定,成立由纪检监察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行政性公务用品和服务事项采购项目预审小组,对政府采购规定范围限额外的日常办公设备用品采购、办公场所维修和保养、接待定点酒店、车辆定点维修企业、机票定点等事项在供应商的选择以及价格、质量和数量等方面进行评价;规定单件金额达5000元或批量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实行项目小组集体预审,通过后方可报局领导审批执行。 厦门市商务局表示,该预审制度的执行,将有利于规范采购行为,增加财务透明度和加强监管,有效节约行政经费开支,切实促进廉政建设。 |
相关新闻
- 2013-08-067月份福建省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7%
- 2013-08-02伏季休渔结束渔船纷纷出海 市民争先采购(图)
- 2013-07-26财政部:调整公布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2013-07-26采购成本增加导致餐企"压力山大" 采购电商化省钱
- 2013-07-25如何防范政府采购“买贵不买对”
- 2013-07-22公务车采购乏力 未助“中国品牌”走出困局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