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有效措施缓解招工难问题。
文/本报记者 黄怀 通讯员 胡晓牧
图/本报记者 陈立新
厦门日报讯 在全国普遍遭遇“招工难”问题的严峻形势下,我市积极筹划,多措并举,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主动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结构性用工难问题,支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我市先后获评为“全国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十大城市”、“全国创业先进城市”,2012年我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满意度评价居全国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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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用工
服务针对性
市人社局结合“四下基层”活动,每季度走访全市300家重点用工企业,通过现场办公、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组织实地学习观摩等活动,努力帮助重点企业解决招工难、留人难问题,推广企业引工稳工的经验和做法。
同时,根据调研情况和企业需求,市人社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各类用工服务。如:5月中旬以来,利用双休日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增开7场百家缺工企业专场招聘会,参加招聘企业314家次,岗位需求1.5万个(次);根据宸鸿科技等用工大户因增资扩产急需成批工人的情况,积极组织企业赴省内外劳务输出地招工及校企对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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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技能
人才培养引进
市人社局实施“点”对“点”培训,鼓励企业通过与学校共建基地的方式合作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技能人才,提高校企对接成效,现已组织了60家定点培训机构与企业共建基地,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分批次组织缺工企业前往湖南、甘肃、云南、河北等地开展校企对接及劳务协作交流洽谈活动,与129家职业院校签订合作意向书656份。
此外,市人社局坚持每年举办大型校企合作对接会,提高校企对接合作的成功率,今年促成全国13个省市的162所职业技术院校234个专业(工种)、1.29万名技术类学生与企业用工实现对接。拓展优质院校资源,在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推出百家重点职业技术院校信息,供企业长期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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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
用工负担
为了减轻企业的用工负担,我市鼓励企业就近招收本地人员就业,实施社保补贴、补差等优惠政策,采用政府购买社保方式,对企业招收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按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补贴单位应缴部分或与外来人员单位缴费标准差,基本消除企业招收本市农村劳动力与外来员工的用工成本差别。
市、区财政每年安排招工专项经费用于搭建招工平台,鼓励企业多渠道引进务工人员来厦就业,实施劳务协作奖励金政策。采用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方式,积极鼓励来厦务工人员和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专门安排财政资金对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600元-1600元的培训补贴,支持其免费学习新技能之后再求职。
此外,我市率先在全省实施招用全国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用人单位招用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免收用人单位招聘摊位费、信息发布费及求职者入场费等,以降低企业招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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