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岛内老城区危房租客 可按比例申调新城区安置房

xm.fjsen.com 2013-07-02 07:09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老城区危房租户可换租安置房 申请对象须具有厦门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居住在岛内

第六市场老房子。

记者 常海军 摄

晨报记者 钱玲玲

厦门岛内老城区范围内市直管公有住房中的危险房屋,即将可以按面积比例调换到新市区、新城区范围内的安置房源。

昨日,厦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厦门市直管公有住房危险房屋按面积比例调换安置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制定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

[安置对象]

岛内老城区老旧直管公房承租户

记者了解到,申请调换安置的对象应符合5个条件。

1.思明区、湖里区老城区范围内的老旧直管公有住房的承租户;2.房屋经鉴定属危房;3.具有厦门市城镇常住户口;4.实际居住,除本房外,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困难;5.居住在同一公有住房内的直系亲属须一并申请。

[危房认定]

须经过安全鉴定确认

什么样的房子属于危房呢?《办法》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险房屋应经安全鉴定确认。

承租人发现房屋存在险情或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市公房管理中心报告。除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直接组织的房屋安全鉴定外,承租人(使用人)也可以自行要求安全鉴定,鉴定费用由政府承担。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