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起一批新规实施 职工医疗保险最高可报50万
二手房 评估有争议 可申请复核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徐于平 张标敏)市地税局正式出台的《存量房评估异议处理办法》本月正式实施,明确了可认定为“正当理由”的四种情形,并进一步明确了复核受理、审核程序和时限。 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为“正当理由”的四种情形为:(一)由人民法院裁定、判决和仲裁机构裁决的房产权属转移,以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存量房价值作为计税依据;(二)通过具有合法资质的拍卖机构依法公开拍卖的房产权属转移,以拍卖对价作为计税依据;(三)房产曾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或存在功能性结构破损等严重质量问题的。(四)其他情形。其中,第三、四种情形,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结合纳税人提供的书面资料进行判断。 护照 非户籍地居民 可就近申办 厦门日报讯 公安部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据了解,北京、天津、福州、厦门等31个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上述31个城市以及无锡、常州、泉州等12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共计43个城市)的上述范围人员可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此外,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养老 子女应“常回家看看” 养老机构歧视虐待老人构成犯罪将被追刑责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新增“常回家看看”等对老年人的利好内容。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 由于“不孝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清官难断家务事”,外界又不便介入。针对这一现象,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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