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四大霸王条款你遇上哪款?厦门消保委帮支招
条款三:公司送货至指定地点时,如托运人或指定的签收人不在,公司有权让他人代收,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公司无关。 消委会分析:此类条款是快递公司为了提高送件率而设置的,但未明确约定“他人”范围,这实际上单方面赋予了快递公司可以随意处分寄件人财物的权利,很可能直接或者间接损害寄件人利益。如果收件人逾期提货,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快递公司可以要求收件人支付保管费。 条款四:寄件人如有索赔或其他事宜,应在货品到达之日起30日内提出,过期视为寄件人主动放弃权利。 消保委分析: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不予申诉受理的期限为自消费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同时,快递业服务相关标准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受理索赔期限应为收寄快件之日起1年。因此,该类条款给寄件人设置了权利行使的条件限制,属于无效条款。 相关链接 鹅蛋坏了整箱被扔掉 “破几个蛋我可以理解,但他居然把整箱都给扔了!”今年3月,厦门的王女士想寄一箱鹅蛋给福州的亲戚,由于鹅蛋易碎,在邮寄前,王女士曾向快递公司咨询鹅蛋能否邮寄,快递公司表示不会破损。几日后,王女士的亲戚没有收到鹅蛋,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王女士,鹅蛋破了,蛋液流出包裹,已被快递员扔掉。 丢失签收单索赔无门 2013年6月15日·海西晨报· 第A06版 · 特别关注 去年10月,厦门的小林委托某快递公司托运一辆摩托车到北京。一个月后,摩托车到达北京,小林却发现摩托车无法启动并且有破损,便要求快递人员在签收单上注明摩托车有破损,并向快递公司要求赔偿。今年3月,当工商人员要求小林提供签收单时,小林却发现他一时粗心弄丢了签收单。快递公司以小林无法提供签收单证明摩托车在运输过程中受损为由,拒绝了小林的赔偿要求。 贵重物品保价更安全 有时候,几千元的贵重物品在送货途中遭到了损坏,而快递公司最高只赔付运费的7倍。 “邮寄贵重物品时建议尽量保价。”厦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很多诉讼中,导致很多托运人未能获赔的原因在于其无法确认托寄物的实际价值,而非“霸王条款”。因此,消费者如果要托运的是贵重物品,还是选择保价托运比较安全。 此外,消费者选择快递公司时,也应该尽量选择那些规模较大、声誉较好的快递公司,以便将利益被侵害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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