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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十间房不能叫旅馆 鼓浪屿家庭旅馆审批标准提高

xm.fjsen.com 2013-05-24 09:53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规划》从庭院、广告、遮阳设施、灯光夜景等对家庭旅馆的运营进行了规范。(资料图/本报记者 姚凡)

“维持历史建筑的一个最好办法是恰当地使用它们”。根据《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鼓励建筑面积在800㎡以上的历史风貌建筑,作为小型自助式度假旅馆;带有独立庭院的建筑和独栋、不带庭院的建筑也可作为家庭旅馆。《规划》重新确定了岛上家庭旅馆的审批标准:既有住宅建筑3层以下、含三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且旅馆用房不超过25间或住宿人员不超过50人,单间面积不小于7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规划》将原有审批条件为6间的门槛下限提高至了10间;10间以下的家庭旅馆仅限鼓浪屿本地居民以自家产权建筑申请,且建筑为独栋建筑。

为杜绝建筑安全隐患,《规划》要求,将进行建设的家庭旅馆所在建筑应于开业前进行房屋安全质量鉴定,由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提出房屋鉴定报告后,明确是否准许建设。建设家庭旅馆还应严格依据鼓浪屿家庭旅馆消防安全的一系列规章。

针对目前岛上家庭旅馆缺乏特色的突出问题,《规划》对复兴路、泉州路、内厝沃等区域的家庭旅馆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复兴路区域将充分利用沿线历史风貌建筑,展示鼓浪屿作为“万国建筑博览会”的建筑艺术,将鼓浪屿发展历程、鼓浪屿建筑文化、鼓浪屿音乐文化、鼓浪屿宗教文化、鼓浪屿文化名人等历史文化元素体现在家庭旅馆的装修中。泉州路区域将充分利用泉州路现有资源,建设以休闲文化为主题的精品旅馆,将文学、艺术、音乐、电影、创意文化和生活等作为旅馆建设的核心内容。内厝沃片区发展则主要以地方风情体验为主题方向,利用传统民居的风貌与特色,营造朴素自然的旅馆风格以及静谧安逸的环境氛围,通过发展钢琴文化体验、特色食坊、传统茶室、特色手工艺品展、特色音乐室等一系列地方传统生活体验的旅游产品,打造具有传统风情、以地方文化体验为特色的“慢生活、静旅游”片区。

近年来,岛上家庭旅馆因违章搭建,不当设置户外广告和灯光,对鼓浪屿景观造成了很大破坏。《规划》从庭院、广告、遮阳设施、灯光夜景等方面,对家庭旅馆的运营进行了规范。

根据《规划》,家庭旅馆庭院允许设置可收取式的遮阳伞和茶座,遮阳伞色彩以低彩度、低明度颜色为主。庭院和花园内不得进行建、构筑物搭盖。一个家庭旅馆允许设置一个户外商业广告,广告材料以铁艺和木质材料等与建筑立面相契合的材料为主,禁止采用纸质或布质喷墨类打印材料、灯箱广告、大面积亚克力板、不锈钢等反光板材,广告色彩以低彩度、低明度颜色为主;设置户外广告的形式需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和标准。家庭旅馆遮阳设施以帆布材料为主,长度与所依附墙面的垂直距离不超过0.5米,有特殊要求的需单独审批,而且遮阳设施应采用素色,不得采用花色,并以低彩度、低明度颜色为主。禁止直接将空调机位外挂于建筑外墙、屋顶。建议所有家庭旅馆以室内照明、庭院地灯照明、庭院大门点式光源照明为主,不宜采用霓虹灯、灯箱、泛光照明等其他形式的亮化工程。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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