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违建治理纪实:遏制违建呼唤利器
xm.fjsen.com 2013-05-14 16:10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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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多部门联合强制拆除祥平街道三层商住楼非法占地违法建设。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链接】 助力破解“停车难” 截止到2012年底,厦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为92万辆,其中小汽车约51.7万辆,而厦门本岛的机动车停车位约15万个,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停车难”、“乱停车”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代表关注“停车难” 百姓在“停车难”问题上的困扰,也吸引了不少人大代表的关注。在今年年初的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苏颖等11位市人大代表就联名提出了“加快岛外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的议案”,张玉生等11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利用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的议案”,张新怀等10位市人大代表也提出了“关于导入‘云服务’加快破解厦门停车难的议案”。代表们集中关注“停车难”问题,说明集中力量破解“停车难”问题迫在眉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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