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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下月上调 转租需按市场标准交租

xm.fjsen.com 2013-05-09 07:06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根据市场定租金标准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直管非住宅用房原有的租金标准是根据2009年评估结果制定的,与当前市场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

为推进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与市场租金接轨,遏制转租牟利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日前,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市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按新的市场评估租金标准做出调整。

本次直管非住宅用房市场租金标准由通过政府采购中标的四家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估价时点为2012年12月31日,经国土房产局组织专家和行评代表评审后确定。

自主经营有优惠

据悉,为扶持商贸企业发展,对直管非住宅用房由承租人自主经营的,经承租人申请并获批准后,可按市场评估租金标准的70%缴交。

但承租人若将直管非住宅用房转租给他人,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鼓浪屿房管所将按市场评估租金标准的100%向转租人征收租金。

对历史负担较重的国有集体老企业确需转租直管非住宅用房的,通知要求采用招标、挂牌等公开方式转租直管非住宅用房。

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厦门市鼓浪屿房管所将加强对直管非住宅用房自营和转租的认定和归类管理。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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