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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野导"近年来越管越多?政府部门请解释!

xm.fjsen.com 2013-05-08 11:10  吕寒伟 陈洋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城管部门

执法权没有委托给我们

对于“野导”,旅游部门到底要不要揽过自己的职责,记者采访了其它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

一位城管执法人员说,《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修正之前,城管管过“野导”,但是后来该法修正了,“现在确实不归我们管”。

记者查阅上述办法,第10条规定:禁止无导游证人员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揽客从事导游活动;但是对于处罚,则为——— 属于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内的,由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反文化、旅游、价格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旅游部门没有把关于‘无证导游’的执法权委托给我们。”这是记者昨天从城管部门得到的答复。

“应该就是旅游管,如果他们只管有证导游,无证导游不管,那工商部门也可以只管有办证照的商家,没有办证照的商家不管!”一位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反驳。

公安部门

只管扰乱公共秩序

厦门警方一直在关注“野导”,虽然陆续进行了查处,但一名民警坦言,目前公安部门可以查处的 “野岛”,都是证件造假、打架斗殴、携带管制刀具、扰乱公共秩序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而对于野导最核心的“无资质导游”行为,公安机关“无法可依”。

“主要是太难管,旅游部门的人走上前,对‘野导’说‘请出示导游证’,就被人一巴掌扇过去,坐在地上哭,这种事太经常了。”有鼓浪屿景区的负责人介绍。

该负责人认为,对于“野导”,旅游部门有推不开的责任,而如果想管好‘野导’,旅游和公安两家最好能长期联合执法。

“该谁管就要拿过去管,要勇敢执法,如果出现暴力抗法,我们公安部门决不会退缩。”在一次市府会议上,市公安局一代表表态。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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