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3天厦门一手住宅成交量比增242% 多为外地人购房
厦门晚报讯(记者 曾海林)相关数据显示,清明节三天小长假厦门一手住宅成交量356套,与去年同期104套相比,增长率达242.3%。 市国土房产局网站数据显示,4月4日,厦门一手房成交量为71套;4月5日,成交量为127套;昨日成交量为158套。三天的一手房成交量达356套,日均118套。该数据虽然低于3月份厦门一手房日均234套的成交量,但与去年清明节同期104套相比,增幅较大,与2011年清明节期间的18套相比,更是增幅惊人。 “清明节期间本来打算回上饶老家扫墓,但是雨实在下得太大了。考虑到安全因素,只好让老家的叔伯代为祭扫。”厦门一家外贸企业工作的陈先生说。刚来厦不久的陈先生打算在厦门买房,才补缴完社保,没想到“国五条”细则就落地了。这让陈先生“吓了一跳”,也不管清明节是不是“好日子”,先买房再说。 记者了解到,像陈先生这样的购房者不少。 “一手住宅成交量(清明期间)增长跟厦门版‘国五条’细则出台不无关系。”一位业内人士分析,厦版细则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限购措施,让一些之前办理了个税或社保证明的外地人抓紧时间买房,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集中购房的小高峰。这波购买潮过后,接下来将会进入平稳期。 而清明节前新盘和加推盘的推出,也是促进交易量上升的原因。4月3日上午,也就是厦门版“国五条”细则落地后的第一天,厦门岛外的中航城国际社区和特房黎安小镇双双开盘,吸引了大量的购房者。 不过,与一手住宅成交不俗相比,二手房交易相对冷清。厦门版“国五条”细则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原值的,按交易总额的1.5%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受此影响,不少房产中介业务量骤降,一些中介人员也趁着清明假期回乡或外出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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