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制度将有重大调整 医保个人负担比例降低
换险种易衔接 医保转换后医疗费用可累加 厦门市目前建立了以从业人员(含退休人员)为主体的职工医保制度和以非从业人员为主体的居民医保制度,这两大医保制度体系构成了厦门市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全民医保制度。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由于居民身份可以在从业人员和非从业人员之间转换,因此部分参保人员会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之间转换险种。 《意见》规定,下月起,参保人员转换险种后,其转换前所在参保险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门诊、住院分别累积到转换后的参保险种内,并按转换后的参保险种,按累加医疗费用所处的费用段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避免了参保人员转换险种后重新起步计算待遇,保障了医疗费用越高的部分,个人负担比例越轻的制度设计。 ■相关提醒 今日拨打12333 咨询医保新政 今日上午9时至11时,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将接听12333专线,解读厦门工伤保险补缴新政;今天下午3时至5时,就厦门医保新政策,为市民答疑解惑。厦门本地读者可就相关问题,拨打12333进行咨询;外地读者可拨0592-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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