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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统一定损惹急厦门4S店 协调工作仍在进行

2012-06-20 11:48:39谢嘉晟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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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缘起

保险公司自定新规

尽管是否统一进厦门市拆检定损中心定损尚存争议,但事实上,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要求“事故车辆统一进定损中心”的规定已在实施当中。

据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陈秉跃称透露,早在3月底,厦门的一些汽车4S店就陆续接到了来自保险协会的告知称,从4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再对车商提供上门定损服务,车辆定损统一集中到位于厦门机场北区的厦门市拆检定损中心。保险公司对此的说法是“杜绝骗赔”。由于遭到这些车商们的指责和反对,4月1日起执行新规的事情便不了了之了。

但到5月17日,车商们又一次接到保险公司的通知,通知明确,执行新规的时间从5月18日起。随着驻店定损人员的撤离,车商们意识到,“这一次保险公司不再跟他们商量了”。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18日之前,厦门的10多家财险公司曾经秘密订立了一份协定,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再为车商提供上门定损服务,违者一台罚款2万元。

感觉无力回天的车商们“被参与执行”保险新规,原来做好“既来则安”打算的车商,在体验了半个月的“统一定损”后,才发现了问题的不妙:原本一家店一天可以定损5-6台车,现在都集中到定损中心后,由于要排队等候,一天只能勉强定损2台车。并且,定损中心没有拆解设备,车商在多派出人员之外,还经常要自带拆解设备,人力成本大大增加,人员需求也一下子暴增。

在公然声讨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前,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已经先找了主管他们这方市场的厦门市工商局,希望首先能争取到厦门市工商局的支持。

对此,严立群表示,在这场围绕“统一定损”的争议中,工商局可能是唯一一方没有利益关系的,但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保险行业协会出台这纸规定,没有与车商进行协商,违反了我国《消法》公平公开的原则。

利益不同

消费者成挡箭牌

在彼此看来,相关各方其实都各怀心事。

公开的资料显示,2003年11月,厦门正式启动保险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此举为全国首创,有效提高了交通事故的结案速度。6年多来,定损中心经历了3次迁址、扩建。现在的厦门市保险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位于高崎机场北侧保税区航空港工业与物流园区内,由厦门的产险公司和厦门交警部门共同投资兴建,占地面积为10009.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881平方米,总投资约6000万元,去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按照设计,厦门的10多家产险公司全部入驻,共派驻工作人员128名,与233家修理厂签订了合作协议。

有车商指责并担心,统一定损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保险公司可能还会把车险销售和修车服务都并到定损中心去,这对于车商们来说损失巨大。仅代理车险销售一块,在此次联合声讨的近50家车商中,多的年代理销售金额可达8000万-9000万元,代理费7%-15%不等,而修车所带来的效益更加惊人。

事情发生后,厦门多数产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和保监局均选择了“不表态”。但仍有不愿公开身份的产险公司坦言,大家各有立场,保险行业协会和汽车流通协会其实都是在尽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对保险公司来说,原来派驻车商的定损人员,现在可以大大缩减,这可以节约经营成本。”

尽管利益相关各方也都反复强调,“大家都是为了厦门交通畅通工程的需要,为了消费者的需要”,但消费者似乎并不都买账。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集中统一定损,消费者中有支持有反对,原来就在4S店中定损的车主们,担心转移到定损中心后路程偏远太麻烦;一直在一些非4S店维修的车主则表示“无所谓”。因为一直以来,发生事故后,都是全权委托修理厂代为定损,所以,在哪定损,那都是修理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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