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医保覆盖全民 让困难家庭病人看到希望
![]()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18日讯 (记者 黄智敏 通讯员 郭妮妮 文/图)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当下最困扰百姓的“城市病”。 在厦门集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子。2007年以来,集美区相继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让许多困难家庭的病人看到了希望。 一年报销4万多医疗费 集美高浦社区的高老伯,妻子生前罹患肝硬化,久病卧床10多年。 1997年,高老伯放弃工作辞职回家,专心照顾老伴。当时他只拿到3000元退职金,没有退休金,现在全家只有儿子一人有工作收入。老伴患病后,多次住院化疗,花光了老人一辈子的积蓄。 集美区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老伴的医疗费用纳入了保障范围,去年,住院化疗费用就报销了4万多元。老人的肩上,终于不再那么沉重。 弱势群体可获医疗救助 根据集美全民医保方案,居民和未成年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参保对象不出一分钱就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集美区政府还新修订了 《集美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从下月1日起执行。根据该《办法》,具有集美本区户籍的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60岁以上老人等群体,可享受资助参加医保、住院费用补助、特殊门诊费用补助、日常救助、定额救助等医疗救助。 外来工有重病互助保障 集美区进而提出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则是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区财政出资25元、非公企业或者其员工个人出资25元参保,确定定点收治医院,医院对救助对象给予诊疗住院费用20%-50%的优惠;同时对住院治疗费个人缴交部分,由“大病救助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每人每年救助总额最高可达20万元。 大病救助制度的救助对象为辖区重点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的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2010年,集美区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的对象和范围,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参加重病互助保障活动优惠政策。 据统计,2011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人数达到31476人,参保额1573800元,区财政补助723700元。共有12人申请重病保障金,补助金额2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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