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劳动部门出新规 因故工伤社保基金可先行支付
xm.fjsen.com 2011-12-24 07:53 陈挺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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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具体申领程序 (一)医疗终结后,参保人员申请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时,向原参保的市或区社保中心书面申请。所需书面申领材料如下: 1.应提供公安或司法部门出具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2.并填报《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 3.其他相关材料。 (二)个人或者近亲属可持工伤认定书和有关材料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所需书面申领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 2.《厦门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 3.其他相关材料。 小提醒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如果已先用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了,如何申请工伤基金先行支付? 1.个人可以到治疗工伤的协议医疗机构,将原来用“社保卡”结算的费用改为现金结算,之后持现金结算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原来刷“社保卡”结算的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基金先行支付; 2.上述情形属医疗费用比较大、个人无能力垫付现金与协议医院进行现金结算的,可以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与协议医疗机构直接审核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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