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降价老业主要退房 开发商称价格调整是正常市场行为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文/本报记者 赛豫龙)不断蔓延的楼市降价效应正在深度发酵。 18日上午,30多名业主围堵万科·金域华府售楼处,指责万科价格欺诈,并要求退房。据现场目击者称,30多名业主发出了一纸倡议书,倡议书上写着“16号楼、17号楼价格暴跌,令业主蒙受15万元—30万元的损失”。 同一天,厦门岛内某高端楼盘也爆出“房闹”风波:二三十名老业主因无法忍受该楼盘“暗降”的现实,集体到售楼现场讨说法,称得不到合理解释就退房。 一天之内,两起“房闹”,在厦门楼市引起了各方议论。当天正在万科·金域华府销售现场看房的李小姐亲历被闹事业主围堵的遭遇,她对老业主的维权举动并不赞同。她说:“商品房本身就具有商品的属性,有涨有跌是情理之中。买房本质上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房价上涨时开发商不能要求与业主分享增值空间,同样,房价下跌业主也没理由要开发商补偿差价。” 销售现场另一名购房者陈先生对记者说:“对我们正打算买房的人来说,开发商降价当然会受到欢迎。老业主维权的心理我们可以理解,但是这种诉求不能成为干扰房价下调的理由。如果已买房的人都这么闹,那还有哪个开发商敢降价?这不是跟调控政策的初衷相悖嘛!” 不过也有相当一部分受访市民对维权的老业主感到同情。张老先生说:“这些业主挺可怜的,现在的房子都是两三代人存了十几年才凑了个首付,不到两个月,却要比别人多花不少钱,心理上谁都没办法接受。” 开发商发布声明: 价格调整是正常市场行为 厦门万科公司在维权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发布声明,称此次金域华府“定价完全合法合理,不存在任何欺诈。”《声明》中提到,企业根据产品和市场情况做出价格调整,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据厦门万科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售的单位户型、面积段、位置、景观等方面与前期已售楼栋单位均有所不同,价格上不具有可比性。记者也在现场看到,此次业主所指“降价”的16号楼和17号楼靠近高架桥,或有噪音干扰,17号楼还被前面的18号楼挡住视野。 不过,维权业主并不认可万科的解释。“金域华府的产品都是标准化的,虽然位置上稍微有差别,但是也不至于前后两个月开盘单价就相差一两千元吧?”维权业主称,万科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要求万科退房或补偿差价。 针对业主的维权要求,万科方面态度坚决。万科在《声明》中称,“面对此部分客户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我司愿意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对话沟通。”但“受到非法干扰、公司名誉权受到非常损害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值得关注的是,与万科坚拒业主降价补偿的态度相比,也有一些开发商则采取了“比较人情味”的做法。据了解,源昌·君悦山作为厦门岛内首个“公开降价”的楼盘,日前针对老业主提出了“适当差价补偿”的协商方案,而这些老业主也表现相对平静,尚未有维权等举动发生。 【记者观察】 理性面对房价调整 莎士比亚的名作《威尼斯商人》中,有一个著名的“在胸口割一磅肉”的契约。同样,作为一种自觉自愿的市场行为,购房者买卖房产也应该有契约精神。 老业主因财富缩水,确实是难以接受。但无论怎样,维权都应合法合理。采用暴力手段的“房闹”行为要坚决杜绝。此外,开发商应积极和业主沟通协商,不能避而不见,使事态进一步恶化。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房价一降,就要求退款补差价,甚至以降价为由要求退房的,本身并不一定合法合理。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黄健雄表示,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并未就降价补偿或者退房等方面做出相关约定,那么老业主的要求是没有根据的。 市场经济下,购房者更应遵循市场规则,遵守契约精神。房产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投资品,如果真的降价了,只能说明购房者自己的判断失误,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能将责任转嫁。正如开发商反问的:房子升值了,你愿意和开发商分红吗? 所以,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我们要更加理性地面对房价的调整。另外,开发商不仅要实事求是,不拿“只升不跌”的噱头糊弄购房者,而且要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接受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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