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昨发布《厦门市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 明年3月起施行

xm.fjsen.com 2011-12-13 10:25  郑友贤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13日讯 (记者 郑友贤)因桥梁和隧道数量多,厦门素有“海上桥城”和“隧道博物馆”之称,而今后,对桥隧的管理也更加有章可循。昨日,厦门市政府发布《厦门市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海底隧道、海沧大桥禁行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大型桥梁、隧道等禁行压路机、履带车、铁轮车等可能影响大桥结构安全的车辆。

除依法获批的运载不可解体的物品车辆外,大型桥梁、隧道禁行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的车辆,同时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

车辆在大型桥梁、隧道通行时,应当规范装载。装载沙石、煤炭、垃圾等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物品,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

机动车在大型桥梁、隧道通行时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车辆通行费包括车辆通行年费(以下简称年费)和车辆通行次费(以下简称次费)。不在规定位置安装电子标签,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年费电子标签的,责令补缴年费,收回年费电子标签,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禁止损毁、非法占用大型桥梁、隧道的附属设施。

责任编辑:房小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