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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桥梁乱设广告将受罚 部分车辆禁行海底隧道

xm.fjsen.com 2011-12-09 08:56   来源: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詹璟)大型桥梁、隧道不能设置广告;在大型桥梁上垂钓可能受罚;部分车辆不能通过桥梁和隧道……记者昨天获悉,《厦门市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成为规范管理我市各大型桥梁、隧道的依据,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桥梁上不能设广告

《办法》规定,未经管理单位同意,擅自进入大型桥梁、隧道的重要区域,如桥梁的箱梁、桥墩、承台、索塔、锚锭、变电站、缆索系统等区域,隧道的泵房、变电站、通风塔、服务隧道等区域,经责令仍拒不改正的,可处500元———1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在大型桥梁、隧道及其防护、排水、养护、服务、照明、交通安全、监控、报警、通信、收费等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等非交通标志;擅自涂写、刻划;在隧道内吸烟、抛掷火种;在大型桥梁上垂钓、燃放烟花爆竹,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安全区内不得修房

大桥主桥垂直投影面两侧各200米、引桥垂直投影面两侧各60米范围内的陆域和水域;立交桥、引道垂直投影面两侧各30米范围内的陆域;隧道管段轴线两侧及洞口外各100米范围,为大型桥梁和隧道的安全保护区。

非经依法审批,在大型桥梁、隧道的安全保护区内,不得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经营加油站、加气站;不得打桩、挖掘、顶进、埋设水底管线、电缆设施;不得从事其他可能危及大型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活动。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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