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税与特区同行:1500亿收入造福民生
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为纳税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涉税服务。(徐于平 摄)
教您识别真假发票。(黄国强 摄) 【核心提示】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的30年,也是税收制度和政策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技术和手段不断加强,税务干部素质不断提高,税收的职能作用愈发突出的30年。1994年以来,我市地方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确保了全市财政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健康与协调发展。记者近日从市地税局采访获悉,截至2011年10月,该局已组织税收收入219.73亿元,是1994年8月国地税机构分设厦门市地税局组建当年税收收入的24.68倍。地方税收收入持续增长,使政府能够有更充裕的财力进行社会公共投入,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和“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 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徐于平 刘旭
宽敞明亮的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周到的涉税服务。(黄国强 摄)
为市民提供社保咨询服务。(张俊峰 摄) 八成地税税收反哺地方 为特区经济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财力保障,是地税部门的中心工作。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从市地税局组建至今的18年间,伴随着特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各项收入规模不断实现历史性突破,几乎每两年就跃上一个新台阶。仅“十一五”期间,我市地税收入更呈快速增长态势,5年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1104.77亿元,为“十五”时期的3倍。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入库数 719.49亿元,年均增长21%;社保收入329.17亿元,年均增长18.91%。2010 年税收规模达到“十五”最后一年2005年的2.6倍,地税收入的快速增长为厦门经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今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在我市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大背景下,市地税局组织收入又打了个“漂亮仗”。据统计,截至10月,市地税已累计组织入库税收收入219.73亿元,同比增收61.33亿元,增长38.72%。 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市地税税收收入中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以占总税收收入44.8%、14%和18.8%,三大税种提供了近八成的税收收入。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营业税是第一大税种,也占了地税总体税收收入的将近半壁江山,其中房地产业、服务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业等四大产业是贡献营业税的主力军。“这说明我市二、三产业结构日益合理,以金融、现代物流、旅游、会展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振坤表示。这也与厦门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城市定位相吻合。 “地税组织收入的飞速增长首先应归功于特区社会经济各项事业飞速发展。”吴振坤告诉记者。十一五期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岛内外一体化呈现新格局,城市综合实力得到显著提升,这为地方税收提供了丰沛的税源。有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为依托,地税部门才能很好的履行组织地方收入的重任。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基于地税组织地方财力的特色,每年上百亿的“税收蛋糕”中的八成将直接反哺地方,造福于社会保障、服务于地方项目建设,从而真正实现服务地方,惠泽于民。自1994年市地税成立以来,累计征收税收收入1343.73亿元,其中有八成为地方级财政收入,这样就有千亿元的财力直接支援地方经济建设,让财政“有米下锅”,并化为政府为构建海西建设美好蓝图、拉动岛内外一体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大项目投资。如果再计入2001年以来征收的专款专用社保费收入517.85亿元,以上两项合计1500多亿元收入直接造福特区建设,服务民生事业。 用好用足税收优惠 培育税源扶持企业 经济发展是税收之源,涵养税源、促进产业升级、调节收入分配结构是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体现。在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市地税局立足海西建设大局,认真梳理、深入发掘税收优惠的“含金量”,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培育壮大特区经济。以营业税减免优惠为例,“十一五”期间共兑现营业税税收优惠22.93亿元,各类受益企业达4700多户。这些税收优惠都用于落实高新技术开发、转让减免,创业孵化器减免,促进再就业减免,帮扶残疾人民政福利减免,离岸外包减免,两岸直航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实实在在的用在了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高市民个人收入水平等促发展、调结构的项目上。 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仅以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优惠为例,2008年至今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97户,技术先进型企业7户,综合利用企业4户,动漫企业10户。2011年参与复审高新技术企业108家,参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65家,共受理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农林牧渔业、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所得等减免税307项,可享受减免税3.7亿元。此外,在2010年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后,市地税局积极实行企业所得税“即征即退”政策,2010年度有1091户岛外企业享受即征即退优惠,即征即退额6643.3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岛内外一体化格局的发展。 而在关系到市民切身利益的个人所得税方面,市地税立足于保民生、调分配的大局,全面兑现各类个税减免优惠,有效减轻了绝大多数中低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十一五”期间,地税部门共办理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军队转业人员和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减免近6000件,共减免个人所得税4.5亿余元,为特区经济发展,造福民生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自9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法实施后,市地税全面落实个税新政,一年减税金额可达12亿元,将三分之一的个税收入让利于民,有211万市民受惠。受惠面最广的是众多中低收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根据最新数据,月扣除“四金”后,工薪收入在3500元以上、3.86万元以下的29万人可享受到新税法带来的减税优惠,还有59.7万人因为计税收入介于2000元至3500元之间,按照新税法将无需缴纳工薪个税。还同步调低了全市各行业个体和承包承租户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1.83万个体和承包承租户享受到个人所得税负下降20%所带来的好处,其中出租车行业受益最多。这些及时到位的举措都为支持海西建设和特区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推动民生保障上新水平发挥了巨大作用。 社保十年征收织起民生保障网 民生为大,民生为先。专款专用性质的社保费是市民们的“养老钱”、“治病钱”。2001年,我市地税部门肩负起社保费征缴的重托,立足民生,敢为人先,肩负使命,2004年起率先在全国建立起“五险统征、全责征收”的社保费征缴新模式,形成了“地税征收、人社发放、财政监管”的社保费管理新体制。社保费征缴不断完善,社保覆盖到全市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全市社保参保总人数从2004年地税接收时的59万人扩大到2011年11月底的261.3万人,成功实现了全体市民社保双覆盖,即“全民医保”,实现了全市医疗保险的全民覆盖;以及“全民养老”,实现了全市养老保险的全民覆盖。 统计数据显示,从2001年7月接管征缴社会保险费至2011年10月底,市地税局共计征缴社会保险费达517.85亿元,10年来社保费基金以年均30%的速度快速增长,2011年截至10月已组织社保收入95.77亿元,全年过百亿元大关已成定局。社保基金收入的逐年高速增长有力推进了我市参保待遇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社保收入的增长伴随着参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市地税局也充分发挥税收征管优势,主动开展参保扩面工作,有力推进了参保扩面人数快速增加。据了解,至2011年11月底,全市参保人数达261.3万人,是2004年4月全面接收时(59万人)的4.43倍,再加上建安高危行业参保人数约35万,合计近300万,占日前公布的常住人口353万的85%,此参保覆盖率居福建之首,在全国也处于领先水平,使越来越多的厦门人民共享经济特区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厦门地税大事记 ●1994.8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成立 ●1995.10 厦门地税征管信息系统纳税在申报大厅、各基层局征管部门投入使用 ●1997.10 七个区局办税服务厅投入使用,为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税款申报、发票领购、政策咨询等服务 ●1997.12 “厦门地税”网站上线,并在全国率先推出基于因特网的电子申报方式 ●1998.10 具有电话申报、催报催缴、发票验证等功能的厦门地税电话语音系统投入使用 ●1999.3 率先在全市政府机关推行“首问负责制” ●2001.7 接受社会保险费代征业务 ●2003.2 在全市双定户中推广缴税一卡通 ●2003.12 税收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 ●2004.4 全面接收我市社保费登记、变更、审核等业务、并负责采集个人参保信息,开始全责征缴社保费 ●2004.4 POS机缴税系统成功上线运行,与电子化报税、缴税一卡通等一道构筑起多元化税费解缴体系 ●2004.9 厦门地税局网站获厦门市首届政府优秀网站评比第一名 ●2005.2 推出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005.5 开出全省首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005.8 “厦门地税”网站访问量首破1000万次 ●2005.10 获得首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5.12 全年组织各项收入首破100亿 ●2006.2 首次向50多万市民寄发个税完税证明 ●2006.10 厦门地税网站获第二届政府十佳网站称号 ●2007.1 受理首个年所得超12万个人纳税申报,网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上线运行 ●2007.6 “纳税人之家”荣获厦门“双十佳”行业服务品牌评比第一名 ●2007.12 全年税收收入突破100亿 ●2008.8 “厦门地税”网站连续三届蝉联市政府系统“十佳优秀网站”。 ●2008.12 全年税收收入突破150亿 ●2009.1 试点推行“一站式”服务 ●2009.2 厦门地税蝉联第二届全国文明单位 ●2009.2 推行“两个减负” ●2009.8 对纳税人全面推行“无过错推定” ●2010.1 出台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 ●2010.3 “厦门地税”手机(WAP)网站系统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2011.4 “厦门地税”网站访问量突破5000万次
税收收入柱状图 (亿元)
税收收入构成图(十一五)
2001年-2010年厦门地税征收社保费情况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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