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加油站审批许可证在厦办理 私建危化品项目罚100万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东城 通讯员 杨郁民 许达恩)今后,新建加油站审批许可证只要到市安监局办理就可以了,不必像从前那样,得到省里办理。 12月1日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近日,市安监局通过召开会议及下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新条例。 城市中危化品储藏之处其实就像“定时炸弹”。新条例明确将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范畴,填补了制度上的空白,进一步严格了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考虑到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数量很多,新条例指出审批权可下放。这样,今后新建加油站审批许可证只要到市局就可以办理,而乙级许可证到区级安监部门就可办理。 新条例还规定:“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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