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旅行网将推导游小费 消费者担心行业乱收费
![]()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 (记者 翁华鸿)近日,携程旅行网宣布,将启动旅游服务费(小费)项目。一石激起千层浪,导游小费是否应该制度化引起各方热议:旅游专家表示肯定和支持,多数旅行社表示暂不跟进,消费者担心服务行业乱收费。 起因 携程网宣称 国内游也要向导游付小费 携程旅游网宣称,国内游将和出境游一样,只要是参加他们旅游团的游客,在行程结束时,都要按照一定标准向导游支付小费。他们说,这是“为服务付费”。 在启动这一项目前,携程旅游网已先拿出一些国内游产品试点,在客人预订时就告知:“我公司提供的目的地服务全程无购物、无强制消费,您可以自愿根据服务的满意程度,给予地面服务人员(导游、司机)小费,以资奖励。” 携程旅行网副总裁郭东杰说:“我们之所以启动旅游服务费(小费)项目,出发点是,在现有服务水平基础上,增加对司导人员提升服务的激励,同时提升客户对服务价值的认同,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背景 出境游给是习惯 国内游不给也是习惯 出境旅游的游客都知道,在行程前或者行程中,一般都要按照一定标准向导游和领队支付全程小费。厦门港中旅的洪小姐说,一般出境团的合同上的“游客须知”会有提示,比如按当地不同风俗习惯,一般每天给多少小费。“上次我去泰国就被告知,每天在房间内放10泰铢或20泰铢,留给打扫房间的服务员。” 洪小姐说。 但国内旅游,游客一般不会有给导游小费的习惯。温州驻厦办的陈先生说,出境出国团或者外宾团会有提示,比如把最低的消费标准写好,然后游客可以酌情给。但国内团一般都不会有,现在去台湾的团队也没有了。 业界 给不给游客自愿 旅行社暂不推广 就此话题,记者采访了厦门旅游集团国旅、厦航国旅、厦门康辉国旅等大型旅行社,这些旅行社负责人均表示,在国内团中,暂时不会推行“给导游小费”制度。厦航国旅副总经理洪永晋说,导游小费制度化的问题,其实是社会对服务价值的认同问题,游客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给导游小费,但从旅行社角度出发,不会去提倡。 观点碰撞 可否限制导游拿购物回扣成关键 是否应该给导游小费的问题,在旅游界一直存在争论。比如,此前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导游员不得向旅游者明示或者暗示索要小费。 支持 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业内专家对携程旅游此举表示肯定和支持。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说,旅游市场秩序混乱,与畸形的旅游业经营模式直接相关。很多导游事实上只有很少的基本工资,甚至无底薪,又不允许收小费,合法收入来源解决不了,他们要生存,只能走非正常途径,包括购物拿回扣。因此,在导游和旅行社之间,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规范,要有基本的工资保障,外出带团,要有带团津贴。允许导游合理合法地收取小费,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导游带着游客购物等问题。 知名旅游专家刘思敏认为,如果让小费合法,导游有正常的收取服务费路径后,起码就少了一个强制购物拿回扣的借口。关键是,这样能够建立一个导游的收入和服务正相关的激励机制。也就是说,首先你得给我服务,我就给你小费;服务得好,就给你更多小费。这样一来,导游的收入和服务就很有关系了。 反对 担心服务业乱收费 许多游客认为,支付给旅行社的团费中,已经包含了导游的服务费用,提供优质服务本来就是导游应尽的职责。就像星级酒店的礼宾员和航空公司的乘务员,他们在提供服务时,客人是不是也要给他们小费呢? 不少游客担心,如果小费合法化,会引发连锁反应,致使其他行业的小费也随之合法化,导致整个服务行业出现乱收费问题。 经常外出旅游的郑爽说:“每个人多付几十元小费,并不会改变导游拿回扣、强制购物的现状,目前国内旅游业急需解决的不是小费问题,而是旅游服务和价格是否透明规范、导游薪酬体系是否健全等问题。” 还有人认为,在旅游行程中,导游是作为旅行社的一名“服务员”在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小费是否给,应该由游客自愿。 链接 一项网调显示: 六成网友赞成给小费 小费制度化到底多少人能够接受,能否推动旅游市场的变革?近日,“南方日报商旅周刊”新浪官方微博发起了“国家旅游局拟将导游小费制度化”的网络调查投票,投票结果显示,近六成网友表示赞成,三成持反对态度,一成表示无所谓。从投票情况来看,大部分网友赞成导游小费制度化,认为此举有助于提升导游的服务水平,提升旅游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 记者手记 既为表达感谢 何必硬性规定 带游客去购物,是导游的职责之一,毕竟,“购”是旅游的六要素之一,游客有此需求,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小费制度化,能否杜绝旅游中强迫购物的问题?这多少值得怀疑。 外国朋友来中国旅游时,他们由于在自家给惯了小费,在中国也同样付给为自己服务质量好的导游,这就叫“习惯”;国人出境,导游在车上一个个收取每天100元的小费,不管情不情愿,都得遵守这个游戏规则,这就是所谓的“入乡随俗”。 不管是“习惯”还是“入乡随俗”,我觉得,小费应该是消费者对他人服务表示满意的一种感谢,是一种自发自愿的行为,而不应该变成一种硬性的规定。 消费者已经为旅游团支付了相应费用,想让他们再心甘情愿支付小费,那只能靠旅行社和导游自身的服务来赢得。此外,游客认同导游的服务质量,也不一定要通过给小费的形式来表现,还可以选择感谢信、随身携带的一袋咖啡,等等。 国外能形成给小费的习惯,主要是因为导游或者酒店的服务生的工资基本靠小费维持。 对于旅行社来说,如果能在定价体系上进行修改,除了透明、公开旅游行程以及产生的各项费用等细项外,还要明确游价中是不包含导游的人工费用。那么,导游小费合法化也是可以推广的。 (记者 翁华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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