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位明年起专人收费 违法占道停车可罚百元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王元晖)路边停车位,到底谁在管?有人认为是交警,有人认为是城管,也有人认为是附近戴着红袖章的阿伯。尽管过去可能还模糊不清,但现在这一点已经可以明确——明年元旦起,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将由交警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停车需求等情况统一施划,并向社会公告,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此外,划定的停车位,每年要“年检”一次,由交警会同建设、市政进行评估,并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和各方意见,适时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也应及时公布。 在细节上几经斟酌的《厦门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昨日终于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曾经为不少市民所诟病的道路停车乱象,有望被扫除。 将实行差异化收费标准 把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明年起将不再有“免费的午餐”。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将实行政府定价,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商业区高于居民区、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晚的定价原则,对不同地段、不同停车时间确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将由物价部门负责制定。 停车位“赚”来的钱,全额上缴各区财政金库,再投入到与停车位有关的项目上去,主要用途包括:划停车位所需的费用、委托代征手续费等与城市道路停车管理相关的支出。 违法占道停车可罚100元 “擅自施划、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过去乱划车位的行为,明年起将被严厉打击。 而对于车主而言,违法占道停车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占道停车的,将被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 收费人员应佩戴上岗证 办法明确规定,各区的停车位收费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各区政府统一制发的上岗证。他们必须引导车辆进出、停放,做好卫生保洁,维护场地和绿化,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车辆停放。 值得注意的是,当举行重大活动或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道路停车位应当按照交警、建设、市政等部门要求,暂停使用或提供免费的停车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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