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 时政 > 正文

厦门养老保险参保政策有调整 主要针对两类人群

2011-10-17 10:24:49陈挺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17日讯(记者 陈挺 通讯员 胡晓牧) 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日前共同制定《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做了调整与补充,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衔接。

调整针对两类人群

此次调整主要针对两类人群,一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改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二是部分城镇计生对象参保人。

例如,按照此前的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改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时,其个人账户可以合并计算。不过,这部分人更希望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再改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时,可以降低缴费总额。

调整后,新政规定,今后厦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改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他(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期间积累的个人账户金额(含政府补贴和代缴部分),可以抵扣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也可以合并至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例如,按现在每年最低标准缴交100元,政府同期补贴45元,今后每年这145元均可以抵扣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时的缴费。此外,各区在被征地人员参保时给予的参保补贴,这部分人也可以同时享受。

针对部分城镇计生对象参保人方面,此前,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的人员,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按新规,今后城镇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的参保人员,将有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调整后,城乡计生对象中政府代缴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受惠的人群约有百人左右。

60岁以上参保率

年底达100%

据悉,目前厦门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18.1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整体参保率约50.6%,总体偏低。其中45岁以下参保对象的参保率很低,仅为13.66%。

市人社局表示,到2011年底,46周岁~60周岁居民参保率将达到95%,60周岁以上参保率将达到100%,到2012年底,46周岁~60周岁居民参保率将达到98%,60周岁以上参保率将达到100%。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