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海沧交警大队破获“10·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xm.fjsen.com 2011-10-16 11:40  陈莼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办案民警赴漳州抓获嫌疑人绍某。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文/图 见习记者 陈莼 通讯员 曹杰 蔡建家)10月5日23时58分,在海沧东孚324国道孚莲路口,一部无牌摩托车与一部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1名乘客受重伤,肇事大货车于事发后立即驶离现场。事故发生后,海沧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查缉预案。

办案民警经过勘查,从摩托车前大灯处发现了一些微小的水泥粉末,再走访周边群众,初步确定事发货车为装载水泥的红色货车。

昨日上午,海沧交警大队公布了此案的最新进展情况,10月9日中午12时许在漳州找到嫌疑车辆“闽E08832”,捕获犯罪嫌疑人绍某。

警方对嫌疑车辆进行细致勘查后发现,该货车尾部留有几根毛发,经进一步化验发现,该毛发的DNA与死者吻合。但该货车车主绍某称,由于摩托车是撞向货车尾部,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才驶离现场的,并不承认自己“肇事逃逸”。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责任编辑:房小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