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车在小区保安亭3米处被蹭 物业竟称没有保管义务

xm.fjsen.com 2011-10-09 12:28  林君 石勤 来源: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集美中心花园业主只能乱停车。邱予 摄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商报记者 林君 石勤) 3月24日,本报刊登一则《小区门口水泄不通 业主有车开不回家》新闻,引发读者强烈反响。一时间,广大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大倒小区难停车苦水。本报随后刊发“停车难”报道,适时帮助广大业主分析原因,寻找解决方案,引发强烈的反响。然而,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小区停车难似乎愈演愈烈,并引起系列“并发症”。

连日来,本报不断接到读者投诉:因为小区停车越来越难,私家车停在小区里越来越不安全,车主们常常遭遇种种“磨难”和“困境”,被刮被堵成家常便饭。“每个月都按时缴纳的停车管理费,一来不能保障有停车位,二来碰到车辆被堵被刮物业也不管事,到底物业提供的是啥管理服务?”越发不“淡定”的车主们,质疑声也纷纷转向物业管理公司,从今日起,本报继续推出“再探小区停车难”系列报道。

“我的车子停放在离保安亭不到3米的距离,竟被人划出印子,刮破车皮。可是保安却说没看到,没办法解决。”近日,家住在前埔北区二里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车辆在保安亭“眼皮底下”被划伤,保安却称不关他的事。“我还特地选择了一个离保安近的位置,因为他们24小时轮流值班,以为很安全。没想到,车还是被蹭伤了,这下又得花几百元补漆了。”

读者反映

最安全的地方不安全

当天早上7点多,孙先生准备开车去上班,可是当他走近车子的时候,却发现车子左后方被刮出了一道10厘米长的印记,同时车皮还被蹭破了一大块。

当时孙先生就找到了保安。可是保安回答说,从早上7点交接班后,他就特别注意来往的车辆,并没有看到有车辆刮擦到孙先生的车子,因此很可能是晚上的时候刮到的。该保安让孙先生去问晚班值班保安。

因为赶着上班,孙先生并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下班后,孙先生便找到了晚班保安。“晚上那么长的时间,我总会有打盹的时候,没太注意。即便看到,我也没办法,停车要停远一点的地方,安全一点。”晚班保安的回答让孙先生有点郁闷。

“我的车在小区被人蹭过好几次了。停在远一点的地方,保安看不到,监控看不到,车被蹭也只能自认倒霉。但现在车就停在保安岗亭旁边,那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了吧,但车被刮伤还是找不到肇事的车辆,仍旧得自己掏腰包进行修复,太说不过去了。

停车费交得有点冤

事实上,车子停在小区里遇到的难题还不仅如此。孙先生说,他常下班后就早早回去停车,可是往往等到第二天一早要上班了,却会发现车辆出口的地方经常横着停放车辆,直接挡住出路口。“要上班车开不出去,你说会不会急死人?”孙先生说,这个时候他只能去找保安。幸运的话,如果车主正好是小区的业主,保安可以查到对方联系方式,通知对方过来把车挪开。可是事实是,很多时候这些堵在外面的车子是外来临时车辆,根本找不到车主。等保安打电话叫110过来拖车,上班快来不及了。

“还有一次,晚上七八点的时候,想开车出去买东西,结果发现车被堵在里头出不来。叫来保安,保安就骂了一句‘都说了不让这样停还这样停车’就走开了,也无能为力。”而面对这种情况,孙先生也只能坐公交出门赶时间了。“早上还在睡觉,有时候会被楼下的喇叭声吵醒。看都不用看,就知道肯定有人的车又被堵了。”孙先生说,小区里还有不少车主也遇到过这些情况。

“我每个月交给物业100元的停车费,就只收到一张发票,上面写着‘露天车位费40元,露天车位服务费60元’,你说,这‘车位费’保障的是什么,这‘车位服务费’提供的又是什么服务?”物业公司的“不作为”让孙先生有点疑惑了,物业每个月收停车费都很积极,可是车子出现问题时却总是称没办法。“我就不明白了,每个月我按时缴纳的小区物业费和停车费,图的是什么。”孙先生认为,这笔停车费交得实在有点“冤”。

物业回应

没有保管的义务

对于孙先生所反映的问题,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称,在小区内被划或被刮伤的车辆,物业会尽量帮忙协助车主查找肇事者,但目前,小区的监控还不能完全覆盖各个角落,因此不一定每辆车都能被拍到。

“业主缴纳的100元停车费,包括车位服务费和场地租金费,不是车辆保管费,我们没有义务对损伤的车辆进行直接的赔偿。”该负责人解释说,物业负有保障小区交通顺畅、进行道路维修、清洁停车位等问题,但对车辆并没有安全保管的义务。

 

责任编辑:房小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