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子女在厦享义务教育 从幼儿园到大学均可获助学金
【嘉宾接热线】又一批新生入学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到大学或高中读书,分别能享受哪些财政资助政策?外来工子女可以享受义务教育中的哪些免费项目?近日,本报嘉宾接热线专栏请来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就“财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和贷款政策”为大家答疑释惑。 嘉宾提醒:凡在本市学校就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都可按规定申请财政提供的助学资金 【相关新闻】 外来工子女进民办学校 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卢天娇)有读者来电咨询外来工子女进民办学校能否享受厦门的免费义务教育。嘉宾说,只要是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同时符合统筹安排入学四个条件的,即使是外来工子女进到厦门的民办学校,也可享受厦门的免费义务教育——免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四个条件包括:一、学生本人及其父(母)须在厦暂住。申请在岛内入学,父(母)须在岛内实际居住2年以上,申请在岛外入学,父(母)须在岛外实际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在厦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二、学生父(母)须在厦务工。提供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作为证明。三、学生父(母)按规定参加厦门社保。申请在岛内入学,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两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申请在岛外入学,提供其父(母)近一个年度社保缴费证明。四、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能提供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等材料。 统筹安排是指外来工子女符合上述4个条件在辖区公办学校报名后,受公办学校学位限制未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被教育部门安排到民办学校入学的。同时,若学生家长自行联系合格民办学校就读,学生符合统筹入学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经教育部门认定的,也视为统筹安排入学。此外,中小学非起始年级的转学生,自行联系合格民办学校就读、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符合入学条件的,也同样视为统筹安排入学。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卢天娇)凡在本市学校就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政府助学资金,嘉宾说,目前我市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财政资助政策已经涵盖了从幼儿园到大学整个学习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多种形式的财政助学支持。 上高校 可选信用助学贷款 每年都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高校前为学费所困。嘉宾说,针对这部分学生,我市财政部门从2009年秋季即推出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该政策明确贷款对象为,参加国家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被录取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厦门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嘉宾说,申请学生只要在入学前,其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我市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即可申请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上普高 每年至少补助1200元 每年媒体都会刊登一些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高中生的故事。嘉宾说,只要是在我市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在校生,都可申请获得政府提供的助学资金。该资金资助标准为,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2500元,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1200元。 嘉宾说,这些费用完全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困难学生继续在高中求学的学费压力。 上中职校 免物价核定的学费 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注意了,我市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对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免收学费。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又继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将中职学校一年级所有正式学籍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 嘉宾说,免学费的标准是,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免费标准。 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其学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的,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的学费标准确定免费标准,但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其学费标准低于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确定免费标准。 上幼儿园 减免保育教育费 今年秋季学期起,我市财政又推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上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给予保育教育费补助。嘉宾说,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及重点优抚对象子女可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所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予以全额减免,经济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指人均月收入在厦门市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且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幼儿按公办幼儿园普通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即每年1710元予以减免。 嘉宾介绍,我市财政支持的主要助学政策除上述几项外,还包括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高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等等,可以说,只要是因经济原因上学有困难的,都能够寻找到财政资助的途径。 读者问 专家答 上高校最多可贷多少钱 问:我已被大学录取,居委会说我家属于经济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问最多可贷多少?利息多少? 答:财政规定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基本满足大学一学年学费需求)。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不可超过14年。 学生的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按国家规定利率计算)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2年内是宽限期,不用还本息,2年后则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 贷款可以自由支配吗 问:生源地信用贷款可以自由支配吗? 答:不可以。生源地信用贷款是由银行向生源地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因该贷款属国家助学贷款享免征利息收入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因此,贷款学生不可以自由支配。 国家助学金详细内容是啥 问:我马上要进入厦门某民办高校读书,我家属于民政部门认可的贫困家庭,听说在民办高校就读也可申请厦门财政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市财政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学生可以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 该政策的实施学校范围:隶属厦门市管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包括成人高校普通班及符合以下条件的民办高校:(1)按照规定规范办学、规范收费;(2)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左右。 资助标准:特困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贫困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元。 资金用途: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是多少 问:我是农村学校的老师,请问厦门的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是多少? 答: 2011年,市直属和思明、湖里、海沧三个区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730元/年、初中1110元/年(均含免学杂费补助,小学280元/年、初中360元/年,下同);集美区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由小学545元/年、初中770元/年提高到小学730元/年、初中1110元/年;同安区、翔安区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由小学528元/年、初中770元/年提高到小学629元/年、初中940元/年。 2012年,全市城乡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实行统一标准,即小学730元/年、初中1110元/年。 (卢天娇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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