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积分入学下周一启动网络报名

来源:东南网 | 作者:梁静 | 时间:2024-04-12

关于副申请方条件

问: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成为副申请方,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计算副申请方在厦的社保分?

答: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只计算副申请方的社保分,具体规定是: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方可作为主申请方,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因此副申请方须同时具备在厦门居住、务工和缴交社会保险。

副申请方在报名前必须持有有效居住在厦门的居住证,才可以累计副申请方在厦门的社保积分。副申请方在厦门缴交的社保累计满一年得2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关于亲属的申请

问:孩子的父母没有在厦门居住,孩子的其他亲属,比如爷爷奶奶或叔叔姑姑等可以作为申请方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不可以。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人需为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原则上为父亲或母亲。如申请人不是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将取消其在厦门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同时将相关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关于能否多区报名

问:能不能在多个区同时报名?

答:不能。报名系统已实现全市联网,一个孩子(或多胞胎)只能选择一个区进行网络报名。

关于积分学位递补

问:若被录取至较远的学校,有人放弃某较近的学校学位,这个学位我能用吗?录取到较远的学校,能放弃本校学位去较近的学校报名吗?

答:不能。为保证积分入学的公平性和严肃性,积分录取的结果一律不得随意更改,即使有人放弃也不进行递补。若放弃已被录取的学位,则视为放弃在该区就读的机会,不得到该区其他学校再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