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累计发放1327万多元

来源:集美报 | 作者:林志杰 | 时间:2022-01-26

大病救助伸援手 受益村民锦旗致谢

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自2020年3月启动以来,累计发放救助金额1327万多元

“困难之时伸援手 救民水火千秋颂”“为民办事关怀备至 为民排忧情深似海”……七面饱含深情的锦旗,表达了受助村民的感激之情。1月21日下午,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举行“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爱心救助现场会暨村民赠送锦旗仪式。活动中,8位受助村民向出席活动的区政府、区农业农村局以及太平洋财险厦门分公司代表送上锦旗。 副区长林伟艺出席活动。

“感谢政府为我们购买了这么好的农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帮助我们家减轻了不少医疗费用压力!”小许告诉记者,她父亲去年生病住院治疗,家里经济比较困难,正当全家人发愁的时候,收到了农村大病防贫救助金,极大缓解了困难,让她们家感受到了政府温情与关怀。

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是集美区为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创新服务机制,由政府统一投入、区农业农村局投保,为辖区内农村(含村改居社区)集体组织成员提供的大病防贫救助保障,是集美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程。据介绍,该项目自2020年3月启动以来,共开展入户慰问1200余户次,累计救助村民1077户,累计发放救助金额1327万多元。

在经过一年试运行的基础上,2021年3月,区农业农村局与太平洋财险厦门分公司签订了“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补充协议”,不仅提高了低保户、低收入户和优抚对象的赔付比例,还为个人自付超过2.5万元的困难对象用药范围进一步扩展,有效提高精准帮扶力度。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项目实际发放理赔救助金600多万元,其中顶格赔付案件5例(每例30万元),帮扶低保户8户,有效减少集美区农村人口因病返贫濒贫情况。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保险公司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百姓和村民知晓“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政策;同时双方还将深入研究,优化理赔手续、理赔比例以及用药标准等,让更多的农民,特别是因病陷入困窘的农民得到救助。

活动现场,还为6名接受救助村民发送救助金。

集美区农村大病防贫救助保险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集美区农村(含村改居社区)集体组织成员(经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身份、农业农村部验收通过的农村人口)。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障对象因患疾病(含既往病史)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实际发生的属于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及其他报销途径按规定支付后仍需要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余额,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救助标准承担救助给付责任。

服务专员联系方式:

后溪镇、侨英街道:小卢(0592)6681619;

灌口镇 杏林街道:小高 (0592)6681158 ;

杏滨街道:小彭 (0592)6681258。

24小时服务热线:95500

(记者 林志杰  来源:集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