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警查获一艘海上涉疫风险船舶

来源:东南网 | 作者:卢超颖 谢森 李冠良 | 时间: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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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海上管防,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厦门海警提醒广大渔船民切实配合做好海上疫情防输入工作:

一、渔船民按照封控区“足不出户”、管控区“人不出区”、防范区“强化管理”原则落实出海管理各项措施,防范区的渔船民可以出海作业,但出海船舶不得到封控区和管控区的岸线和海域靠泊。

二、严禁偷越国(边)境,严禁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私自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

三、所有进出港船舶必须进行登记报备,严禁私自拆卸、破坏、屏蔽定位仪、AIS等设备,严禁非法搭靠外轮和接驳人员;

四、海上作业人员如有接触境外船舶、人员和有中高风险旅居史境内人员的,返港后应当立即报告并处理。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防疫工作要求,将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一、对海上抓获涉嫌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人员,一律按照入境人员防控要求,先行落实21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所需费用自理;

二、对涉案船舶一律依法扣押、扣留,涉嫌“三无船舶”的,一律没收、拆解;

三、对从事海上走私、偷渡、非法交易而感染新冠肺炎,并故意隐瞒行程记录,造成疫情输入、蔓延等严重后果,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