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向厦门市民征集点子

来源:厦门晚报 | 作者:彭菲 | 时间:2021-05-30

人行过街天桥装电梯,您怎么看?

市人大立法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您有哪些建议,快来说说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出行、起居、医疗、文体,如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延长老年人独立生活的时间?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市人大此次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的一大重点。

您在生活中遇到了哪些“不适老”的设施或场景,您对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有哪些看法?欢迎拨打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告诉我们,也可在“厦门银龄”微信公众号相关推送评论区或“金点子”栏目留言。

现象

每天午饭过天桥

挑战90岁的体力

振兴社区的老廖今年90岁,他独居多年,行动自如,只是很难再下厨做饭。每天中午,他都会到附近的女儿家吃午餐,并把晚餐一并打包回家。他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与子女离得不远天天见面,又有各自独立的空间。但这趟“就餐之路”,最大的挑战就是要通过湖滨中路体育路口的人行天桥。

5月26日,记者与老廖一起走了一趟。这是一座L型的天桥,分别跨越了湖滨中路和体育路。老廖要爬上37个约16厘米高的台阶,然后再下63个约8厘米高的台阶,回家时相反。

老廖说,这个路口车流量大,走天桥更安全,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一爬楼膝盖就不太舒服,有时还会腰酸。“如果天桥有电梯就好了,不仅老人,残疾人、婴儿都能用。”他说,有的地方虽然有斑马线,但绿灯只有15秒的时间,稍微慢点就来不及了。

年轻人或许难以理解,过个街怎么就能把人难住了?但走进老人的世界就会发现,真难。本报曾做过一次“试验”,记者佩戴“老年人模拟体验装置”——负重背心、膝盖护具等,提上5公斤大米,上天桥过马路,一趟下来,腿竟打起哆嗦。

老廖行动自如都觉得累,腿脚不便的老人则只能忘桥兴叹了。采访中一位市民说,有个老人要到马路对面买药,无奈天桥爬不动,只好打个车绕过去。

代表声音

“建议立法增加条款,天桥适老化改造可以分步走”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方斌表示,政府部门不管是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还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都应该把老年人的权益考虑在内。现在过街天桥这个问题已经比较突出了。方斌说:“湖滨北路从湖滨中路路口到东渡路路口这一段,近两公里没有过街斑马线,居民出行都要走人行天桥,对老人来说确实不便。”

方斌建议,目前法规草案在宜居环境的部分已经对公园、公厕等场所提出了适老的要求,但是关于人行天桥还没有规定,建议可以增加相应的条款。

方斌说,要对人行天桥进行适老化改造可以分步解决:

一是对新建的人行天桥,从规划源头就要考虑到升降梯,预留安装升降梯的位置;

二是对现有的人行天桥,依据实际情况来改造,可以先选择三到五座人流量比较大的天桥试点,方便老人、残疾人过街;

三是确实难以改造的,不能够完全取消斑马线,斑马线该施划的还是要施划。

部门回应

“建设老年宜居环境应当是标配,方方面面都要适老”

市卫健委在起草《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初稿时,就考虑到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内容。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林刚表示,我市老年宜居环境的建设还存在不足,首先是全社会的认识程度还不够,“不应该认为建设老年宜居环境是高配,这应该是标配”。其次,目前在这方面的规划还没有与整个城市经济建设专项规划衔接起来。宜居环境建设的责任分散在多个部门,没有形成合力。改造的标准、规范还比较碎片化。比如,小区建设轮椅坡道,宽度多少、坡度多少,立法难以规定得这么细,所以法规出台后,还要有配套措施来落实。

林刚还说,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一个大的概念,居住、出行、健康支持、社会服务等方方面面都要适老,不能简单理解为公共设施、居住建筑的适老化改造。他认为,老年人的出行难题应该得到关注,适老化改造要注重细节,本着便利、实用、安全的原则,并迅速行动起来,切实与新城建设、城市更新有效结合。

他山之石

据媒体报道,上海市交通委近日开展排摸,确定全市人行天桥共264座,其中安装电梯的133座,还未安装电梯的131座。目前,上海市正在制定本市人行天桥管理办法,拟确定天桥加装电梯的原则,计划位于中心城区、交通枢纽周边、大型医院周边、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天桥应加装电梯。

法规草案速览

涉及宜居环境

主要有六条款

目前法规草案设置了“宜居环境和参与社会发展”一章,其中涉及宜居环境的条款主要有6条。

依据法规草案,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公园应当设置休息座椅;城区主要街道两侧等公共场所,有条件的应当设置休息座椅。公共厕所应当安装适老辅助设施,方便老年人使用。

法规草案还对居住建筑的适老化改造做了规定。鼓励对既有的居住建筑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设社区步行路网,清除小区步行道路障碍物。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或者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的,由市、区政府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