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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让企业家更有获得感 “中国商人节”缘起于厦门,根植于两岸。在1946年11月首届全国商业联合会上,时任厦门市商会十二届理事会理事长严焰代表厦门商会提出了《规定商人节日以加强商运》的提案,建议定11月1日为商人节的提案获得一致通过,并于1947年和1948年在全国连续举办两届“商人节”,1949年后台湾地区仍然每年举办庆祝商人节活动。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给福建省30位企业家回信,希望广大企业家继续发扬“敢为天下先、爱拼才会赢”的闯劲,为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当年,在厦门总商会成立110周年之际,厦门总商会和台湾商业总会共同发起两岸同庆“商人节”的倡议,得到海内外商界的热烈响应,莅会的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工商联执委、台湾商业总会相关人士和海内外企业家1200多人,共同联署倡议书,倡议两岸共庆“商人节”,营造“尊商重商”的社会氛围,促进两岸及全球企业家在交流交往中增进认同。 2015年11月1日,厦门总商会首次举办“中国(厦门)商人节”,并自此发展为一年一度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凝聚海内外华商力量的一大盛会,到今年已是第六届。每年厦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提升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身价值认同,搭建海峡两岸商界和华商经贸交流平台,在促进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近年来,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积极推进将11月1日设立为“厦门企业家日”,呼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关心企业家、支持企业家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良好氛围及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让企业家在全社会拥有更多的荣誉感与获得感,鼓励企业家积极创新创业。 在今年的厦门市两会上,“通过地方立法设立厦门企业家日”再度成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邹剑寒、黄祖南、柯希平等10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相关议案、建议或提案。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柯希平再次带去“设立企业家日”的提案,广受中央媒体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