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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7日讯(本网记者 邹玒)一手抓防疫不放松,一手抓经济不动摇,日前,根据创业妇女群众需求和基层工作实际,厦门市妇联对《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进行了修订,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实效。 据了解,修订后的版本增加办理批次,由原来每年3个批次集中申请受理,调整为随时申报随时办理。申请渠道也由原来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妇联提出申请,调整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镇街妇联提出申请(由申请人根据实际选择),审核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调整为在收到各区上报汇总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公示的方式也有所调整,由原来的在社区公示栏公示调整为网络公示,依托厦门市妇联网站、厦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及各区妇联和各镇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步进行公示。 《细则》还在简化通知程序上进行调整,由原来的逐级下发纸质办理通知单,调整为直接以电子通知单形式第一时间告知申请对象,办理通知单的有效期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月内有效。受疫情影响,2020年4-5月申请对象延长至3个月内有效。 同时,《细则》还明确了担保要求,由原来的申请后告知,调整为申请前告知,各经办银行机构相关担保要求提前汇总告知申请对象,供大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缩短办理时限。采取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方式,申请对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担保方认可的自然人反担保、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