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在厦​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罚款50元

来源:海西晨报 | 作者:雷妤 | 时间:2020-04-14

用户乱停放处50元罚款

4月1日起,厦门全市已上线1万多个电子围栏。《办法》提出,运营企业应当通过电子围栏技术等手段规范用户停放行为,按照规定及时整理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回收故障、破损车辆。共享单车用户违规停放车辆的,由共享单车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元罚款。运营企业未及时整理违规停放车辆或者未及时回收故障、破损车辆的,由共享单车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每一车辆50元处以罚款。

沿街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由共享单车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运营企业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单车注册服务的,由共享单车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每人次200元处以罚款。

此外,《办法》还指出,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次干道,应当统筹规划建设自行车道、停放区域和停放设施。对具备条件的已建成城市道路,应当逐步划设自行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