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持续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征集意见

来源:厦门晚报 | 作者:彭菲 | 时间:2020-04-13

歌仔戏

从业者创新求变,但人才培养仍是问题

“90后”陈伟顺是北师大海沧附校音乐老师。他出身梨园世家,利用所长在学校开设歌仔戏课程、组建社团,培养出一批“小戏骨”。陈伟顺的想法与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不谋而合,这些年研习中心积极走进校园,期盼有更多像陈伟顺这样的老师助力推广歌仔戏。

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主任林德和与歌仔戏“打交道”已经43年了。他说,政府部门在保护闽南传统戏曲方面作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看演出的观众多了、年轻了。“不要小看戏曲进校园和惠民演出,那是一个摇篮,培育受众,培育市场。全国有348个剧种,有的正在消亡,如果观众根本不喜欢,抢救起来又有什么意义,更谈不上发展。”

但是,歌仔戏进校园也遇到瓶颈,林德和说:“有的学校重视,又有文艺方面的老师积极配合,推广起来就很顺利,否则单靠研习中心这一点人力很难铺开去做。我的建议是利用寒暑假,把有文艺基础的老师集中培训,让老师们先学些基本功,教给孩子,我们再定期入校指导。”

从业者也在求变,近年来一批精品剧目在全国、全省大赛中屡获各种奖项。“以前两个人站在台上就能唱一个小时,现在这种表演形式肯定不行了,我们走都市化、精致优雅的路线,增加可看性。”林德和说。但他也担心人才缺失的问题。2018年,厦门艺术学校招收20名歌仔戏表演学生和10名歌仔戏器乐演奏学生,学制六年,生源主要来自漳州、泉州等地。林德和说:“这次招生距离上一次估计有10年了,学生毕业后,还面临择业。研习中心是事业单位,逢进必考,考不上的孩子只能自谋出路。家长不愿意送孩子来学,这是一种悲哀。”

法规草案速览

扶持保护名录对象

奖助传承人学艺者

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设置“传承与发展”一章,其中规定对列入保护名录的对象,文化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其研究、创作、宣传、展示、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扶持。

在扶持传承人方面,办法(草案)要求,代表性传承人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适当补助、资助,提供展示平台、场地等方面支持。具体办法由市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鼓励将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技艺研习列入相关职业教育专业。采取奖学、助学等方式,鼓励学艺者学习掌握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技艺。

在推广方面,除了提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开展“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活动,还鼓励、支持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进入剧场、校园等展示展演,并将适宜普及推广的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立法大家谈

“建议通过立法对传统技艺的宣传展示给予更多关注。我建议政府部门组织代表性传承人组团参展,比个人参展的影响力要大。或者给予展位租金、场地布置费用等补贴,加大支持巡展的力度。” ——庄友谊

“立法很重要,有法可依,我们才有生存之道。虽然国家现在已经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但我认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更强,可更好地让闽南传统戏曲传承下去。” ——林德和

专家观点

闽南传统戏剧发展

应该“两条腿走路”

市博物馆原副馆长、文博研究员何丙仲认为,闽南传统戏剧的发展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传统剧目要精致化,保留原汁原味,不要过分改动;另一方面,要有所变革,创作新剧目,吸引更多观众。

何丙仲说:“保护闽南文化,要有倾斜政策。对传承人除了经费支持,更重要的是要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尊重他们的创造。”接受采访时,何丙仲还以闽南传统建筑的保护举例:“老建筑是不是都需要保护呢?如果是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当然应该保护,但是如果是一般的民居,破烂不堪,是不是因为它老就值得花大力气来保护呢?保护的同时还要考虑使用价值,如果老建筑都拿来做博物馆、纪念馆,反而造成审美疲劳,更重要的是传统元素怎么创新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