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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婴儿辅食营养“不达标” 2019年6月,1批从东渡口岸进口的台湾益生菌营养素辅食营养补充品(共计277箱,199.44千克)检出铁含量为0.489mg/g,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22570-2010)中必需成分指标要求。厦门海关第一时间对该批货物进行封存,并对不合格的食品依法不予准入。 专家解读:6月-36月龄婴幼儿及37月-60月龄儿童可食用含多种微量营养素(维生素和矿物质等)的辅食营养补充品。辅食营养补充品目前常用的形式有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辅食营养素补充片、辅食营养素撒剂。为确保产品安全性及满足适龄孩童营养需要,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的各项指标都必须严格符合标准的要求,高于或低于限量均视为不合格。 案例九:无证电脑打印机藏风险 2019年11月26日,厦门海关在对3批从德国进口的肺功能测试系统检验时,发现其附带的电脑主机及显示器未加贴能源效率标识,附带的打印机也未获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未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该关依法对上述货物中未加贴中国能效标识的15台电脑主机和液晶显示器按照要求监督整改,加贴中国能源效率标识;对其中电脑主机所配的不符合中国插头制式电源线实施监督销毁;对15台未获得强制性认证和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打印机实施监督销毁。上述案例经海关总署引用发布全国警示通报。 专家解读:医疗器械中夹带的电脑主机、显示器及打印机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范围内商品,境外企业制造并出口至我国国内的相关产品,必须提前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和能源效率标识,并加贴有关标志和标识后方可进口。此外,上述未获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未获得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电源插头制式不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要求的打印机,存在触电、着火等安全质量隐患,具有较高的风险危害等级。 案例十:文具用品标识“水土不服” 2019年10月,厦门海关在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和龙岩市抽查进口文具用品,品牌包括三菱、百乐、SAKURA、MUJI无印良品、MOlESKINE(魔力斯奇那)、LAMY等,抽样产品包括圆珠笔、笔记本、签字笔、荧光笔、橡皮等,主要原产国为日本、德国和意大利。经检测,学生用品标识不清和没有中文使用说明的情况严重。 专家解读:制作规范的中文标识标签能有效保障消费者对产品的正确认知与使用,检测结果反映出进口经销商对我国产品强制性标准掌握了解得不够全面细致,忽视文具使用标签的制作。该关提醒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文具,购买前记得先看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