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日报 | 作者:袁舒琪 | 时间:2019-11-06

签了租房合同 记得来备案

厦门出台《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王夏儿在厦门租了房子,请记得及时完成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昨日上午,市住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日印发实施的《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具体规定和举措进行介绍。据悉,此举将进一步规范厦门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行为,加强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此外,对于承租人及中介机构、租赁企业来说,合法利益还能得到保障,同时享受不少福利。

为何要加强房屋租赁网签备案?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为有效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厦门在2017年7月被住建部列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今年7月又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获得3年24亿元的中央财政支持资金。这对厦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来说,如虎添翼。但长期以来,由于承租双方对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参与度不高,厦门合同备案率整体较低,长期处于10%以下。

市住房局副局长王星旦指出,此次出台《通知》,就是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政府对于住房租赁市场的服务和引导,也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有效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通知》要求,在厦门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开展房屋租赁活动,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租赁合同通过“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进行网签备案登记。市住房局将负责本市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市房屋事务中心负责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向社会提供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服务。

目前,该公共服务事项已分别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同安、海沧、翔安、集美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截至今年10月31日,系统已完成租赁合同备案3.2万份,已备案房屋面积1265.68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