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平潭“影视政策20条”首发 竹屿湾影视基地开门迎客

来源:东南网 | 作者:吴开兴 | 时间:2019-10-08

发布会现场 东南网记者 吴开兴 摄

东南网10月8日讯(本网记者 吴开兴)10月8日,以“影视新地标·平潭新引擎”为主题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影视产业新闻发布会在平潭·竹屿湾影视基地举行。发布会上,平潭影视产业总体规划出炉,新版平潭“影视政策20条”首发。

规划:打造世界影视“新地标”

产业发展,规划先行。根据平潭影视产业总体规划,平潭将打造“竹屿湾、台湾风情、电影世界”三个影视主题片区,划分“影视技术、配套产业、衍生产业、配套服务”四个板块,涵盖船坞主题外景拍摄地、影视主题文创街区、影视学院、度假酒店、邓丽君影视歌IP研发中心等20项功能。

其中,竹屿湾影视基地作为近、中期建设目标,将利用2-3年时间完成开发建设,打造成平潭影视的标志性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545亩,36万平米,建筑面积56万平米,计划投资37亿元。基地规划建设10个摄影棚(6个标准摄影棚、2个特种棚、1个水下摄影棚、1个多功能水景棚),将充分利用利亚船厂的特色,建设“国内标准摄影棚集群”,建成后可同时接待4-6个大中型剧组同时拍摄,年产影视剧作品10-20部。经过半年时间的紧张改造建设,该基地一期工程已竣工,9月底通过了工程和影视行业专家的验收,目前正式投入使用。该基地一期主要包括一座5000平米摄影棚、3000平米剧组配套用房和3000平米动力中心,总投资1.47亿元,可满足国内外大中型剧组、年产影视剧作品2-4部的使用需求。

台湾风情影视基地是平潭影视产业基地的特色区域,电视剧《邓丽君之我只在乎你》已在此次完成取景拍摄,将打造成以邓丽君IP为母题的台湾文化旅游街区。在这里,可以品味百年台湾历史文化、人文、建筑、艺术,探秘以邓丽君为代表的台湾眷村,还可举办各类两岸论坛,促进两岸文化交流与融合。目前,该基地已完成地面全部项目施工,近期将完成扫尾工作并投入运营使用。作为远期目标,电影世界影视基地定位为平潭影视产业内容生产运营服务区,将对标奥兰多、环球等国际知名影视综合园区。

政策支持:新版20条出炉

早在2017年,为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就开始谋划发展影视产业。2018年6月,实验区出台《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影视二十条政策),并于当年11月正式出台《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版)>和<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在政策红利的释放下,截至目前,已有引春秋时代、兄弟映画、世纪长龙等100多家影视企业在平潭注册落地,《石头会唱歌》等10多部影视剧组在平潭拍摄取景,还有近10部影视剧计划近期在平潭拍摄。然而,在一年多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执行问题。紧跟影视产业发展大环境,立足实际和问题,平潭与时俱进对影视产业政策进行了修订。此次发布的“影视新政20条”,从增强政策引导性、扩大政策覆盖面、统筹政策优惠力度等方面对原政策进行修订优化,更加贴合平潭影视实际,符紧平潭影视规划,落地执行性更强。

例如,在此次影视政策修订的过程中,平潭始终把加强两岸影视合作作为重要内容,总共6个条款,占了整个条款的近三分之一,凸显对台特色。包括:每年设立了最高1000万元的奖补资金,专门用于扶持两岸的高校毕业生来平潭拍摄毕业作品;由台湾影视企业参与、台湾影视导演执导的电影,在平潭有拍摄取景的,在享受前面票房分成奖补等扶持的基础上,再依照票房分成给予出品方2%的奖补,最高奖补2000万元;在平潭举办两岸影视节展活动的,给予主办单位最高500万元的奖补,参展单位展位费50%的补贴;对在平潭进行两岸版权交易的企业,设立的绿色通道予以支持;对两岸影视企业、影视人才在平潭原创影视剧本、影视歌曲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补,在平潭开展影视技术创新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对于反应两岸题材的优秀的影视项目,由区属的影视文化企业参与投资,投资比例最高达50%,最高投资达3000万元。

此外,新政从税收优惠、落地奖补、影视作品奖励等多方面、全流程对落地平潭的影视企业进行扶持,为实验区影视产业的引导引流,促进更多影视企业来平潭创新创业创造,促进影视产业要素快速在平潭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