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域划定13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 2026-03-12 09:40:37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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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全域划定13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全国首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市级地方法规今年起在厦施行,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解读相关亮点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昨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胡军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解读全国首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市级地方法规——《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回应社会关切。 “《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主要可归纳为建立管理机制、规范方案编制、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应用实施、完善监管方式五部分内容,构建源头预防和系统保护体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胡军介绍道。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系统集成了近年来厦门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领域的实践成果,有效解决当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与现有法律规定之间不甚匹配的矛盾。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理清单”在《条例》中多次出现,引发关注。据了解,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管理清单是指,以厦门市全域划定的13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底图和管理对象,依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相关政策管理文件、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区域综合评估、重大重点项目环评成果等,以图文对应方式,梳理归集各管控单元环境保护要求,构建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清晰立体的“一单元一策略”的分区分类分级差异化管控体系。 以前,在新建项目选址时,企业经常要为“选址是否符合环境准入要求”“项目多久才能批下来”而发愁。如今,只要登录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系统”,输入行业类别,系统就会迅速在地图上标注出推荐地块;地址确认后,还会生成更具体的空间分析结果、初步环保意见,方便企业科学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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