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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民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026-03-10 09:32:26  作者: 林雯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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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民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划定中山、曾厝垵、黄厝三大民宿经营可申报区域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思明区民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实施。据悉,《办法》是结合思明区民宿行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修订而成,遵循“政策引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自律” 管理机制,明确了适用范围、民宿基本条件、民宿经营管理、监督管理机制等六个部分内容,思明区对其进行了解读。

哪里可以办民宿?

划定三大核心片区

细化消防安全解读

首先,《办法》所称的民宿用房是指经营者利用的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目前,思明区关于民宿开办适用的建筑物仍是以相对独立的自有住宅、别墅、村改居及风貌建筑为主。新政策明确规定了思明区可申报民宿的区域范围为中山片区、曾厝垵片区、黄厝片区,同时增加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开办区域。关于民宿开办条件,本次修订对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方面作出了细化解读,要求民宿开办需符合房屋建筑安全标准和房屋消防安全标准。

民宿怎么划分?

实行备案承诺制度

强调民宿与非民宿界限

《办法》要求实行备案承诺制度,强调了民宿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登记事项信息或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民宿开办要求以及相关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另外,在规范经营行为方面,特别强调了民宿与非民宿界限问题,根据《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网约房、短租房治安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网约房、短租房经营者不得以酒店、宾馆、民宿等旅馆业名称及相关用语作为营业场所名称,且不得以民宿名义发布广告”。推进优化民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也是本次修订的重要目的,将有效约束不符合条件的出租房纳入民宿备案、网约房假借民宿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等问题。

民宿怎么管理?

完善民宿退出机制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新政策还构建了更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办法》遵循“便利准入、加强监管”,在不增加行政审批的前提下,设立了民宿备案制度,明确了各街道对符合备案要求的民宿,应将备案信息推送至各部门。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民宿退出机制进行完善:因停止经营或自身原因主动申请退出备案的民宿,应及时向民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履行备案撤销手续;被执法部门通报、存在问题突出且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备案要求的民宿,由街道取消其备案。对已经备案的民宿开展年审工作,实地复核其开办资质、安全条件等,确保民宿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和服务水平。

思明区民宿开办三大核心区域

●中山片区

东至公园东路,西至鹭江道,南至镇海路,北至厦禾路。

●曾厝垵片区

东至环岛南路(白石炮台大排档);西至环岛南路(胡里山炮台);南至环岛南路;北至御屏山西姑岭(山体)。

●黄厝片区

东至环岛南路(拐子桥,与前埔社区居委会交界),西至环岛南路(白石炮台大排档),南至环岛南路;北至云顶岩(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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