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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党校课堂延伸到庭审现场 零距离观摩面对面学法

2024-04-12 11:39:06  作者: 谢剑玮 李福清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学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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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湖里区委党校供图)

党校师生“沉浸式”观摩庭审(湖里区委党校供图)

东南网4月12日讯(通讯员 谢剑玮 李福清)近日,厦门市湖里区委党校2024年春季处科级干部进修班将课堂延伸到了庭审现场,来到湖里区人民法院开展现场教学。这是湖里区委党校与湖里法院首次开展现场案例教学,是深化府院联动、“校”“院”合作的创新实践,是提高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的重要探索和改革尝试。

本次案例合作教学精选了典型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017年起,原告、被告双方共同经营一家餐厅。合作期间,原告提供场所,被告提供品牌经营。2023年1月,双方终止合作,被告于当月在隔壁楼栋开业经营另一家名字相似的餐厅,原告则去掉原名中的标点后仍在原址经营,二者相隔仅100余米。

原告主张,被告在外卖平台上公开的宣传图片及视频为原告公司的餐厅视频及图片,使用原告的营业执照作为其网店注册登记之用并使用标识进行宣传。原告认为被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为保障教学效果,湖里区委党校与湖里区人民法院精心准备,设计了庭审观摩和案例研讨两个活动流程。这个案例涉及在厦门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餐饮品牌权益之争,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法官表示,本案案由系不正当竞争纠纷,是典型的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既是市场主体的义务,也是监管主体的责任,开展典型案例的庭审观摩有利于加强领导干部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引导其结合工作实际,树立法治思维,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本案的核心争点在于双方在合作终止后,被告未及时删除其在外卖平台上原餐厅视频及图片,以及未及时变更相关网络平台上使用原告名称注册的档案信息,是否共同构成不正当竞争,事实清楚,争点集中,利于学员围绕争点进行探讨。庭审现场各项程序环环相扣,党校师生“沉浸式”观摩庭审。

党校师生与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法官开展案例研讨和互动交流。(湖里区委党校供图)

庭审结束后,党校师生与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法官开展案例研讨和互动交流,厦门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法学博士石东坡根据庭审观摩情况进行授课。石东坡从权利行使及正当边界、竞争规则及其自律形态、市场秩序及其法治保障等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了剖析,并对各类主体如何妥善处理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如何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竞争秩序开出了“良方”。

之后,党校学员交流庭审观摩感受,对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适用、案件争点发表意见,并与自贸庭法官就企业合规、社会综合治理进行深入探讨。党校把学员法治教育的“课堂”搬到了庭审现场,法官化身为教员,富有启发性、纵深性地与学员进行竞争秩序与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的探讨。通过知识产权案例的观摩和讨论,以典型真实的案例“现场授课”,是一堂生动直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助力干部树立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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