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对企业反映的244个问题逐一跟踪督办

2019-05-21 22:03:04兰京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对企业反映的244个问题逐一跟踪督办

市纪委监委深入企业了解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助推招商引资工作

厦门日报讯(记者 兰京)“纪委监委深入企业征集问题线索,让我们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亲商重商安商的力度,招商引资的浓厚气氛……”今年3月以来,厦门市纪委监委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为切口,开展影响营商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市党风政风监督员会同市工商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走访了60家龙头骨干企业和40家中小微企业,市党风政风监督员还深入部分小微企业调研,并依托“监督在线”互动热线、“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征集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跟踪督办,属制订政策方面的,报送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属落实政策方面的,转职能部门核实后,督促整改落实;属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履职中的工作作风问题的,启动直查督办,如企业反映的情况属实,相关部门确实存在推进工作不力、整改不力等问题的,严肃追责,并选取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目前,影响营商环境问题排查工作还在持续进行。市纪委监委表示,将继续采取多种举措,广泛收集企业在办事、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线索,并加大对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虚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

问题线索部分涉及工作作风问题

在排查中,不少企业对厦门营商环境给予高度肯定,对机关工作作风的总体评价也较好,期盼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支持问题排查工作。目前共收集244个相关问题线索,这些问题线索有一些涉及相关部门在人才引进、政策公平性、主动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

企业办事方便不方便,最能体现相关部门的服务意识。有的部门在企业办事时,能推就推,对企业办事不便问题不积极寻求解决措施,有的甚至借口规章制度推、拖、绕。举一个被企业诟病的例子:企业到某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窗口办事,取号难、办事群众扎堆,有时一拖多日,事情仍无法办理。这个现象存在多年,企业也反复投诉,可就是没能得到解决。又如,有的企业反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了,准备对办公楼整修加装电梯,申请许可时,相关部门以需求量没那么大压下方案,让企业通过人大代表议案或政协委员提案来解决问题。

不担当现象也是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例如,有的部门在现行人才引进政策中又自行设置“门槛”,将一些原本可以享受政策的群体拒之门外,造成群众办事难。又如,某家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分之二股东同意签字后就可以,管理部门却要求必须全部股东同意签字。上述例子究其因,就是服务、管理部门为免责而不担责。

镇街或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服务、排忧解难是企业所期盼的。但有一些企业反映,所在镇街或行业主管部门从未主动上门走访关心,企业遇到困难也不知该向谁反映;对企业的优惠政策或扶持政策不宣传不细说,一些新政策出台,企业却不知情;对企业的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独立进行又互有交叉,企业因分不清,常常费时费力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被告知不能享受。

还有企业反映,窗口人员总体服务情况虽良好,但实现让企业“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还存在距离。例如,有的窗口不同经办人对政策解读不同,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企业须找同一经办人才能办成事。还有一家企业办理注销时,适逢管理部门出台深化“放管服”措施,完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但因窗口工作人员的因素,企业来回跑了十几趟,一拖数月,简易程序反而不简易。

启动直查督办推进问题解决

针对企业反映的涉及部门履职方面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选取一些典型问题开展直查快办,并督促部门站位全市发展大局,举一反三抓整改,推动一些长期困扰企业问题的解决。

例如,前文提到的窗口取号难、人才资格认证、企业招聘等方面问题,市纪委监委均启动直查快办,并组织市党风政风监督员、媒体记者明察暗访,发现这些问题背后都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在推进问题解决的同时,督促部门建章立制。

通过开展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排查督办,许多部门也以转作风为抓手,立行立改、自查自纠,以个案解决为契机,推动了一批便民举措的出台,一些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企业集中反映的问题、“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如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均以此为契机开展全面作风大整顿。

这些典型问题都整改了

市纪委监委直查督办后,相关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出台治理群众办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风险点及空白点措施

在开展企业发展经营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中,市纪委监委针对部分问题线索开展直查督办,并通过本报“监督在线”报道三起典型问题。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出台治理群众办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风险点及空白点措施;还有一些问题,相关部门在得知后主动进行了整改。

事件回顾:

年检高峰期 窗口出现取号难

改进措施

增开应急窗口 优化预约规则

去年5月,本报曾报道一企业到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地址变更手续,在网上预约了一个多月,始终取不到号的问题,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系列整改措施,报请上级增配了十多名工作人员。近期,又有企业反映,年检高峰期,窗口又出现了取号难、办事难等问题。调查人员再次暗访该局窗口,发现大厅内有不少办事群众,“变更登记”的现场号紧俏,网上预约最快也得在3个工作日后才有号。暗访过程中,还有企业反映,预约号、现场号往往被中介取走;咨询电话打不通;办事流程不够公开透明,简单的事项也需委托中介办理。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召开了窗口工作作风整顿大会,对窗口作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在驻局纪检组的督促下,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即知即改的基础上,继续挖掘潜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进一步整改工作。

增设窗口,进一步扩大业务受理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6日增设一个综合业务窗口,并在原来每日362个受理号(含预约号及现场号)的基础上,再增加120个受理号,每日受理号达482个;同时,针对年报期间业务量大、审核程序简易的联络人备案,临时招聘三名兼职人员,5月7日增开两个服务专窗作为年报期间企业联络人备案的应急窗口。目前办理企业联络人备案基本可做到即来即办、当场办结。在年报集中期,对企业注册窗口再次进行合理规划,对新入职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安排业务骨干进行一对一“传帮带”,确保工作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增加业务受理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对取号设置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预约规则。积极与湖里区行政审批管理局进行沟通,对预约系统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再优化。经技术调整,5月6日起,该局已实现预约号与企业名称相捆绑,并在窗口受理时显示。此举有效遏制了某些中介机构变相围号、卖号等现象,有效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

针对咨询电话难拨通的情况,该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目前开通的5383508、5383509两部综合咨询电话及5383516食药专线咨询电话,分流为5条线路,由工作人员轮流接听,确保不漏听;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要求咨询电话解答准确到位,减少冗余对话时间;三是对咨询电话进行录音备存,保证电话咨询的服务质量。

事件回顾:

平台查不到资格证书 不予认定

改进措施

对证书存疑的 按难易度分情况处置

李先生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去年底,厦门出台人才落户相关政策后,他便开始申办,却在职业资格证书认证环节卡了壳。认证单位的理由是,他的证书无法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平台上查询到。原来,李先生的职业资格证书是2002年9月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但北京的证书只有2007年之后取得的,才有录入到网上。“北京方面建议当地部门通过公对公发函等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李先生为此多次到市人社部门反映,但都被“堵”了回来。对此,调查人员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取得联系,对方表示,查询2007年前北京的证书信息,当地部门可以采取电话核实,公对公发函,群众(不一定是本人)带身份证、证书原件到发证地的窗口开具证明等三种方式。然而,认证单位却设置了“必须在全国联网平台查询到”的“门槛”。

“在受理投诉时,我们只主张按政策规定办事,没有站在群众角度,健全救济渠道,对不好协调的事项没有迎难而上,反映出我们思维还停留在‘管理者’角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剖析问题根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平台建设情况调研不够全面,没有将目前全国各省的证书信息网上查询时间范围之外的处置办法予以规范,导致经办部门对查询不到的证书缺乏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再加上机制运行的不规范,经办人员对于李先生反映的问题缺乏应有的重视,没有及时开展必要的沟通、协调,没有坚持否定报告制度和疑难问题清单管理制度。

突出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完善了“首问受理制度”“疑难件办件协同处理机制”“协同机制”“否定报告制度”“流程追溯机制”“窗口经办保护机制”“加快建设‘15分钟便民服务圈’和‘全程网办’机制”等七项机制,印发《建立完善人社业务经办过程中疑难问题处理机制工作方案》等。

该局在整改措施中还进一步明确,关于技能人才落户证书存疑的,将按照查询证实难易程度分三种情况处理:1、通过常规渠道可以查实证书真实性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查实结果反馈至审批窗口,并做好台账记录;2、对于常规渠道无法查实的,在5个工作日内发函至发证单位商请协查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并及时将查询情况和办理意见反馈给当事人及审批窗口;3、对于发证机构撤销或者涉及涉密岗位等无法发函查询的情形,由职建处协调职鉴中心综合佐证材料研提办理建议,呈报局领导研究确定。目前,对于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该局已经按照相应机制办理完毕。

事件回顾:

发布招聘信息 得先变更经营范围?

改进措施

梳理堵点难点 全面自查整改

一家提供软件服务的科技类企业,因业务拓展需要,需招聘到教育培训机构教授使用软件的业务人员,在厦门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却屡屡不成功。“起初我们申请的岗位是教师、培训讲师,厦门人才网审核无法通过。后来我们将岗位名称改为业务推广/校区推广,还是无法通过,向厦门人才网客服询问,他们说超经营范围发布不了。”企业感到不解,难道在厦门人才网发布招聘人才广告,还得先去市场监管部门更改经营范围?

对此,调查人员走访市人才服务中心,详细了解了招聘信息发布相关流程后发现,问题症结是服务单位引导服务存在不足,制度流程不明晰。

为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市人才服务中心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际,制定完善《厦门人才网审核职位内部操作规范》和《厦门人才网客户投诉管控及处理办法》,完善了适用范围、处理流程、投诉分类、处理原则等,通过前台客服以台账形式记录、跟踪投诉进展,提出“三清楚一报告”的办事原则,同时启用系统自动提示功能。

在提升服务方面,市人才服务中心对信息审核规范进行全面自查梳理,修改完善信息审核规范,例如对超经营范围招聘的,及时通知企业上传情况说明,经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

同时,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中排查整治窗口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对外服务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风险点及空白点”,形成《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效能行风建设自查整改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及计划。

事件回顾:

原单位不给原件 新单位无法入驻经营

改进措施

变更备案事项 改进便民服务

“他要我们买断证件,才同意交接。”今年初,一企业中标了某食堂的经营管理,原经营者由于没有中标,在交接过程中始终不愿意交出《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而要换发该证,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交原单位(场所)《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让中标企业无奈的是,原经营者提出条件,让他们拿出一笔钱来买。

由于双方僵持,中标企业迟迟无法入驻食堂经营。最终,中标企业只得打了一笔钱给原经营者,才开启了后续办证手续。

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市消防救援支队高度重视,由支队纪委督办,监督处具体负责,研究进一步加速优化营商环境、改进便民服务的具体措施。

支队组织审核、验收、监管、法制等业务科室召开三次集体讨论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厦门实际情况,计划将原福建省消防总队《关于规范办理公众聚集场所名称、消防安全责任人变更备案事项的通知》(闽公消(2015)2号)规定的:“变更申请时原则上应提供原合格证,若原证丢失,申请人需提供原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合法的身份证明以及遗失登报声明等相关证明”的条款完善为:“变更申请时原则上应提供原合格证,若原证丢失,申请人需提供原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合法的身份证明以及遗失登报声明等相关证明。如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提供原合格证的,可提供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其为该场所现使用单位的合法证明文件,并附承诺将来如与原合格证持有人产生任何民事纠纷,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声明”。

市消防救援支队已于5月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办理公众聚集场所名称、消防安全责任人变更备案事项的通知》,对该事项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告。

互动

两种方式征集问题线索

当前,市纪委监委正在开展企业发展经营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排查,根据市纪委监委的安排,每周二、周五上午8:30-11:00,市党风政风监督员将通过“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本报“监督在线”互动电话5581719,专项征集问题线索。此外,“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全天候线上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欢迎您通过上述渠道与监督员互动。

哪些问题是排查重点?

企业到机关办理业务事项,相关公职人员设置门槛,推脱绕卡,冷硬横推,消极应付,效率低下。

“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承诺不兑现,优惠政策不落地。

政策执行有偏差,对待企业不公平、不公正。

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甚至吃拿卡要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