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改革开放四十年,厦门人民从经济发展中获得真正实惠,居民生活收入不断提高,职工年人均工资从1978年620元增加到2017年7.47万元,增长了73.33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平均增长1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80年451元增加到2017年的5.00万元,增长了124.30倍,年平均增长13.9%。 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68元增加到2017年的2.05万元,增长了 123.52倍,年平均增长13.2%,比全国提前三年实现翻番目标,纯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 |
相关阅读:
- [ 11-16]数字技术带火旅游景区 短视频催生旅游"新经济"
- [ 11-07]厦门: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推动民企自主创新
- [ 11-07]厦门亮出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成绩单”
- [ 11-07]厦门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 11-05]厦门海沧:走“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