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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玩具”当交通工具 电动平衡车上路扣车罚500

2018-11-19 14:08  朱道衡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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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骑平衡车上下班被交警拦下处罚

“被罚款500元也是一个教训,现在想想,在路上骑电动平衡车的确很危险。”市民叶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软件园二期上班,住在蔡塘附近。距离不远不近,加上住的位置特殊,乘坐公交车也不方便。所以,她在一年前买了一辆电动平衡车,作为代步工具。

11月6号晚上,叶女士下班骑电动平衡车回家,在金山路附近等红灯,被交警拦下,要扣车并罚款500元。刚开始,她还对交警的处罚表示不理解,“一没闯红灯,二没逆行,怎么会被罚?”后来,交警向她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电动平衡车在厦门的道路上行驶,一律扣车并且罚款500元。叶女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交了罚款,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

案例2寻刺激加速骑行出事故手腕骨折

“我以后再也不敢骑平衡车了!”面对采访时,市民魏先生双手手腕依然打着石膏,腿部因为扭伤,行动困难。他告诉记者,今年8月初,他花1999元从京东商城上买了一辆小米九号平衡车。刚开始,他胆子不大,只敢在小区里骑电动平衡车,速度也一直保持在每小时10公里以内。渐渐地,他感觉自己对平衡车已经完全熟悉,胆子越来越大,将外面的马路变成“游乐场”,骑行速度也越来越快,经常达到每小时十几公里。

直到10月14日下午6时多,魏先生下班回家,将骑行速度加到每小时17公里。然而,在华景小区附近,他忽然遇到减速带,立即急刹车,但是因为速度太快,又背着斜挎包,他的身体失去平衡向后摔倒,下意识中,他双手向后撑地,感到一阵剧痛,身体依然没有稳住,还是摔倒了。

路人发现后将他送到医院,后经医生诊断,他双手手腕处中度骨折,需要用石膏加固。“希望我的事情能让大家警醒,平衡车真的很危险,骑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魏先生说。

部门说法

平衡车属机动车

但无法登记挂牌

记者从厦门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到,在厦门,电动平衡车及电动滑板车禁止上道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都有动力装置,符合上述定义,属于机动车。但因其不是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辆,依法不能登记挂牌。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处以扣留车辆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而且,电动平衡车操控性能差,速度快危险性高,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不要驾驶电动平衡车及电动滑板车上路。

店家建议

只在小区或公园使用

近日,记者走访多家平衡车专卖店,发现电动平衡车种类繁多,主要分为双轮和独轮两类。一般的电动平衡车,充满电后可行使大约25公里至30公里,最高时速可达20公里/小时。

在嘉禾路附近的一家电动平衡车专卖店,店家表示,他知道厦门有规定电动平衡车禁止在道路上行使。所以,他每次都会跟顾客说明,电动平衡车只是一种“玩具”,不要变成交通工具,建议只在小区或者公园中使用。因为,电动平衡车刹车时,需要骑行者将身子向后仰,特别是初学者,很容易摔倒,所以速度最好慢一点,以免给自己或者其他人造成伤害。

声音

骑行险象环生

应当禁止上路

“在厦门,电动平衡车兴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主要是年轻人喜欢玩,但是太危险。”家住光华大厦附近的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时常在路上看到有人骑着电动平衡车,在机动车道上飞速移动,有时还会跟汽车抢道,非常危险。更有甚者,还会边骑行边低头玩手机。“这样很容易摔倒受伤,我很赞同禁止平衡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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