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做好宣讲曝光不文明行为 厦门众多小区成功推行"高楼撤桶"

2018-06-27 08:14:50吴海奎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监督】 张贴公示栏 曝光不文明行为

“高楼撤桶”推行一段时间后,大部分居民都能自觉遵守,但仍然有少数人“破坏规则”。“这些少数人损害的则是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这时,我们就要对其曝光,让大家共同来监督。”伍证霖说。

“尊敬的24楼住户,本大楼垃圾分类已经规范集中投放,请您自觉把生活垃圾自行投放到楼下的集中投放点,垃圾分类已经立法,不遵守规范者,将会被行政处罚!”这是一张“不文明行为公示”,张贴在恒通花园大堂的显著位置,上面还印着垃圾乱扔在地上的照片。据介绍,被曝光以后,住户大多能自觉改正,如果他们不知道怎么分类,督导员也会上门指导。

在中信广场的电梯间,同样挂着一个“不文明行为公示栏”。“刚开始,公示栏上都贴满了不文明行为的照片,后面慢慢减少,现在一个都没有了。”物业相关负责人说。

“高楼撤桶”也会遇到特殊情况。比如,一些孤寡、空巢老人,身有残疾、行动不便的居民,下楼扔垃圾并不方便。针对这些特殊人群,物业公司也会采取人性化的手段,由保洁员上门收垃圾。

通过不断磨合、探索,筼筜街道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建立“以共同协商的方式,并通过保洁员定时上门收取垃圾、督导员配合入户指导分类,党员带头做表率、包干宣传、包干督导等灵活的方式进行分类施策”的新模式,为“高楼撤桶”找到一个可持续可复制的模式和工作方法,辖内居民已逐步养成垃圾集中定点分类投放的习惯。全街道辖区200栋高楼,180栋以上实现“高楼撤桶”,撤桶率达到90%以上。

【试点】

定时定点投放效果棒棒的

在湖里区江头街道,“高楼撤桶”有了“升级版”:就连楼下的垃圾桶也撤掉了,垃圾分类工作反而做得更好了。

今年5月以来,江头街道分别在辖区内的园山社区镇政府宿舍小区和吕厝社区台商会馆大厦两个试点,试行“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做法,将小区和高楼里的垃圾桶撤掉,垃圾清运车每天定时定点停在大门口,居民须在指定时间内投放垃圾。

在园山社区镇政府宿舍小区的大门口,原本的8个大垃圾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每天上午7点至9点、晚上6点至8点,定点停放的两辆垃圾清运车,分别漆成绿色和橘黄色,代表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新的做法改变了居民投放垃圾的习惯。上午上班或者晚饭后散步时,居民顺手把家里的垃圾带出来,在垃圾分类督导员的耐心引导下,每户家庭都对垃圾投放做了更有效率的规划。

居民们的配合度极高,上午9点垃圾清运车开走后,小区门口留下一片干净整洁的空地。“以前这里总会飘着臭味,苍蝇经常乱飞,偶尔还有老鼠。”小区住户王女士说,新的垃圾投放方式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

在另一个“无垃圾桶”试点台商会馆,街道根据写字楼里企业多的特点,将垃圾收运时间定为中午11点半至下午2点、下午5点半至晚上7点半,方便企业员工在下班时间投放。“随着外卖盛行,写字楼很有必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一楼一家咖啡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入口处的垃圾桶撤掉后,大大提升了写字楼的办公品质。

目前,江头街道两个“无垃圾桶”试点的垃圾分类率都超过了90%,并在进一步改善中。接下来,江头街道计划再建8个“无垃圾桶”试点,以进一步检验、完善这种创新的做法。

【记者手记】

为之,则难者亦易矣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筼筜街道的“高楼撤桶”和江头街道的“无垃圾桶”试点成功的案例,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只要去做,那么困难的事也变得容易了。

“高楼撤桶”,打破的是长期以来的传统做法,改变的是居民日复一日的生活习惯,起步确实有困难,但是,在政府、社区、物业、居民等多方共同努力和坚持不懈下,一个个问题迎刃而解。习惯养成了,居民到楼下扔垃圾不再觉得麻烦;垃圾桶撤掉了,楼道的环境变好了,消防通道更安全了,当初的反对者,不但不反对了,反而还心存感激。

应该看到,无论是“高楼撤桶”,还是垃圾分类,都是顺应环保要求、体现文明进步的好事,对于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大有裨益。因此,在做这些工作时,一些基层的工作人员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定力应更强一些、底气要更足一些、耐心也要更多一些,既不唐突冒进,也不知难而退,对于少数不理解的居民,要做好充分的沟通、解释工作,对于一些特殊人群,要采取人性化的措施,这样,“高楼撤桶”这件好事才能办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