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相关事由来厦的外籍华人 放宽条件,从因公事务扩大到因私事务 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据介绍,“旧10条”政策中,5年以内多次出入境签证和居留证件只针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发放,而且申请的理由大多限定在因公事务。而“新5条”针对外籍华人取消了外籍高层次人才的“属性”,并且放宽了申请条件,从因公事务扩大到因私事务。这样的出入境政策更具有人性化,也更有利于投资创业软环境,能够进一步增强海外华人的自豪感和归属感,激发他们来厦门创新、创业的热情。 外国留学生和实习生 签证放开,有利于国际化“招才引智” 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年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据了解,针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这一措施是一项全新的政策,“新5条”中的这条出入境政策大幅放开外国留学生、实习生的签证政策和签证渠道,有利于厦门市的国际化“招才引智”和国际人才的储备,它最大的意义是为厦门参与国际人才竞争提供制度保障。 自贸试验区所需外籍管理和技术人才 工作签证就近办理,手续简单当场办结 对自贸区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邀请企业提前代拟邀请的外国人申请口岸签证,经口岸签证机关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在口岸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据介绍,“新5条”中的这条政策充分考虑到自贸试验区企业发展壮大后,对聘用、雇佣的管理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随时入境的迫切需要,允许出入境口岸签证机关为持有工作许可证明的人才办理工作类签证。工作签证无需在国外使领馆事先办理,可以在厦门高崎机场、五通码头口岸就近办理,资料手续极为简单且当场办结,可大大节约厦门自贸片区企业、外籍人才的精力、时间和费用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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