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女学员驾考时突然晕倒导致车毁人伤 状告驾校和交警索赔

2017-12-07 18:08  陈捷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法宣/文陶小莫/漫画)考驾照紧张吗?厦门有一位女学员竟然在科目二考试时突然晕倒,结果导致车祸,车撞坏人受伤,还花了31万多元医疗费。

这样一场特殊的车祸,损失谁来承担?受伤的学员近日为此状告驾校和交警,索赔30多万元。昨日,同安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索赔案件。

回放

考驾照时,女学员突然晕倒

去年3月18日,王女士(化名)在参加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二考试时突然晕倒,导致车辆失控撞墙,她自己也当场受伤,被送到医院急救,一共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1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美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根据“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之规定,王女士不负事故责任。

王女士不服该认定,提出复核申请。随后,交警支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不予受理通知书》,认定本案事故发生地点是集美区后溪镇厦门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科目二考场内,属于封闭式管理不允许社会机动车自由通行的区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界定的“道路”范畴,本案属于“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所以决定不予受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