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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出台若干措施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017-09-11 16:40:03张海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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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企业创新可获“大礼包”

厦门火炬高新区出台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系列新措施,目的就是刺激高新区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海军 通讯员 郭伟雷飏)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对厦门火炬高新区而言,“高”和“新”正是它的本质,是动力,也是方向。日前,《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出台,这是火炬高新区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方面的首个综合性政策,也是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有力保障和支撑。

《措施》大幅提高了对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的额度,而且更加细化了奖励的内容,无论是鼓励企业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还是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进行资助,《措施》都力图为企业在火炬高新区大展拳脚提供一条龙服务,让企业没有后顾之忧。

有新意,有诚意,而且接地气,是火炬高新区此次《措施》推出的重要特征。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处处长倪杰表示,此次《措施》的出台,最大的意义在于刺激高新区企业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并充分利用科技金融手段,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走向更高端。

政策亮点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的具体措施

鼓励企业申报

各级高新技术企业

这次的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厦门市级研发费用补助金额的基础上,给予企业60%的配套奖励(含市级政策中由高新区承担的部分)。

高新区鼓励企业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首次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以及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区将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

发明专利权人企业

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火炬高新区致力于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高地,这次的措施对专利扶持力度空前。对专利权人为高新区企业且在上一年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中、美、日、韩及PCT发明专利),在获得《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资助后,给予对应专利权人企业每个专利资助总金额的50%作为一次性配套奖励。每件外国(地区)授权发明专利奖励不超过两个国家(地区)。

对专利权人为高新区企业且截至申报本项补贴时处于有效状态的授权发明专利(包括中、美、日、韩及PCT发明专利),给予对应专利权人企业每个专利上一年度维护年费金额的40%作为奖励。

每家企业每年获得上述两项资助的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最高补贴120万元

此次措施中新增了对企业与高校之间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奖励,而且力度非常大。对企业与本科(含)以上高校、国家/省/市级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院所合作设立专业或者定向培养全日制专业人才,且上一年度共建专业学生人数或定向培养全日制学生人数不少于10人的,按企业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给合作单位的共建经费的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本项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对企业与本科(含)以上高校、国家、省、市级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院所共建研发平台,且企业上一年度在平台中的投入或所占股份在30%(含)到90%(含)之间的,按企业上一年度在平台人员、场地、设备、原材料等协议约定项目上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本项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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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项并购最高可奖励800万

“985”“211”毕业生有生活补贴

《措施》还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企业或个人因投资收益所得对高新区财政实际贡献的90%分别给予奖励,连续5年。对高新区内从事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完成的并购中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予以全额补贴,每家企业单项并购仅奖励一次,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已获得相关市级补助的,高新区按照市级补助额度的30%予以配套奖励;对未获得市级补助的,经审核后,分别按照可享受政策并购金额的8%(并购境外企业)和4%(并购境内市外企业)补贴,每家企业单项并购仅奖励一次,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此外,为鼓励重点企业聘用高级人才,《措施》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按其年度因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对高新区财政实际贡献的80%给予奖励,连续三年。不同级别的企业骨干人才则可享受住房补贴。比如,对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可按实际租金给予租房补贴,每月不超过3000元,连续3年。

此外,高新区企业的新员工还有生活补贴。《措施》规定,对企业上一年度聘用的初次来厦门就业的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本科及以上),给予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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