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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60岁以上老人再享幸福安康险 非户籍老年人可自行投保

2017-08-21 07:38:57晋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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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报案5569起

给付赔款4272.68万元

会上,厦门市老龄办副主任林进春介绍了厦门老年人幸福安险项目实施情况:自2015年10月1日实施至2017年7月25日,共接到报案5569起,给付赔款4272.68万元,远远超过投保保费,通过商业保险把政府的保障资金功效放大了数倍。

记者了解到,平安产险对保险责任明确的小额案件实现了快速赔付,针对保险责任明确、单证齐全且无需调查的案件,在3至7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理赔程序。

市、区老龄办

为户籍老年人统一投保

今年,在市、区财政的支持下,市老龄办和各区老龄办继续为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统一投保幸福安康险。

2017年度,市财政将继续为城乡低保(含“三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失独老人等(简称“困难老年人”)统一支付参保保费。各区(街、镇)财政将继续承担辖区户籍非困难老人的保费,共同出资为全市33万户籍老年人统一投保,为老年人提供一份实实在在的保障。

据悉,2017年11月1日前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人,其保险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所有参保人员保险止期均为2018年9月30日。保险生效日期之后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老年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即可向承保保险公司提起索赔。

2017年11月1日(含)以后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人,保险则自其满60周岁当月1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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