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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出炉

2017-05-24 10:41:47吴君宁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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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与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

厦门大学与企业合作的实验室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君宁)科技成果只有走出实验室、服务“主战场”,才能实现创新价值。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厦门市科技局围绕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力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就在不久前,《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新鲜出炉。它力求创新,突出特色,政策条款力求简便,可操作性强,构建了一个激发创新活力与创造潜能、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一条行得通、走得远的科技创新道路背后,一定有一个成果多、转化快、机制活的科创模式。而厦门正是探索出了这样一个“厦门模式”,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闪耀出许多亮点。

【数字】

近3000万元

2015年以来,厦门市共投入财政科技资金近3000万元,对开展技术交易给予奖励。

统计显示,2015年全市技术合同总成交额达33.78亿元,较上年增长43%;2016年,共登记技术合同3635份,技术合同总成交额达45.16亿元,分别较2015年增长了41.55%、33.69%,分别占全省的69.64%、42.71%。

50多所

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国50多所高校、院所在厦设立了研究或技术转移机构,其中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清华海峡研究院、厦门材料院、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厦门北化生物产业研究院5家机构已在厦转化成果91项,新注册企业39家,为上百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400多项

截至2016年,厦门共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400多项,每年兑现政策奖励金约4000万元。

25万多条

全国首个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易网10年前在厦门成立。如今,科易网已拥有可交易科技成果25万多条、技术服务商10万多名、服务机构2万多家、合作院校机构1000所,合作地方科技部门500多家,科技企业会员120多万。

1.8亿元

2013年底,厦门市在全省率先设立财政性科技股权直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初创期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目前已到位资金1.8亿元。

【亮点】 政策组合拳鼓励转化

亮点一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

《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科技创新二十五条》《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2015年以来,厦门先后出台的这一串政策背后,凝聚的是厦门市委、市政府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的全面实施、优化政策环境做出的努力。这些政策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福建省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规定》的全面贯彻和落实。

政策还从改革高校和院所科研体制,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改革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等方面,全方位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亮点二推动技术交易市场发展

2015年以来,厦门市共投入财政科技资金近3000万元,对开展技术交易给予奖励,技术交易与往年相比可谓“突飞猛进”。统计显示,2015年全市技术合同总成交额达33.78亿元,较上年增长43%;2016年,共登记技术合同3635份,技术合同总成交额达45.16亿元,分别较2015年增长了41.55%、33.69%,分别占全省的69.64%、42.71%。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增强更为明显,2016年登记合同210项,合同总成交额13786.14万元,分别较2015年增长61.5%、169.8%。

亮点三鼓励引进外地成果来厦

针对厦门高校、科研机构少,厦门大力鼓励引进国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在厦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或“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并对在厦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或“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按照规定在其稳定运营一年后给予连续3年、每年50万元的运行经费支持。

在政策的有力支持下,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国50多所高校、院所在厦设立了研究或技术转移机构,其中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清华海峡研究院、厦门材料院、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厦门北化生物产业研究院5家机构已在厦转化成果91项,新注册企业39家,为上百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厦门大学仅公共卫生学院就成功转化科技成果119项,其中在厦转化67项,在厦设立企业3家,为全球企业、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服务81项。

亮点四鼓励企业转化技术成果

除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也是创新的一大主体。厦门同样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企业转化高新技术成果。政策中明确,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许可、作价入股、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后,经科技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自认定年度起两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截至2016年,厦门共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400多项,每年兑现政策奖励金约4000万元。

亮点五建设网上供需对接平台

全国首个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易网10年前在厦门成立,这是市科技局先后投入近800万元建立起的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平台。如今,科易网已拥有可交易科技成果25万多条、技术服务商10万多名、服务机构2万多家、合作院校机构1000所,合作地方科技部门500多家,科技企业会员120多万,利用其掌握企业创新需求及专家的科研成果,为高校、院所、企业搭建起透明、高效的桥梁。

自成立以来,该平台打造的“互联网+技术转移”新模式获得科技部认可,目前已受邀在全国66个省、市、区建设技术交易平台,累计实现在线技术交易额突破15亿元。

亮点六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融资难等问题,厦门市科技局与21家银行、担保、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科技担保贷款和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科技担保贷款31.6亿元、科技保证保险贷款1.4亿元,将科技企业平均融资成本降低了40%。

2013年底,厦门市在全省率先设立财政性科技股权直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初创期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目前已到位资金1.8亿元。基金设立以来,广受企业欢迎,申请股权投资的企业超过200家,目前已完成对六批41家科技初创企业的投资1.15亿元;已投企业总收入增长54.6%,税收增长92.63%,吸引社会资金跟投2.72亿元;此外,还有6家企业实现回购,3家企业市值翻番,其中1家企业市值翻12倍。

【解读】 六大举措注入新动能

本次规定从厦门实际出发,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薄弱环节和瓶颈难题,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主体的积极性,补齐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短板,突出加速资源向厦门集聚,加强高校院所的源头创新,推动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力量,大力建设与发展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技术快速转移,建立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今年4月,厦门市政府出台了《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国家科技创新大会和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要求纳入其中,总结提升了厦门深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市级事业、企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技术转移机构、技术交易等方面成效,在政策内容和措施上有新拓展。

举措一

转化收入不再上缴

以往一些科技成果长期“藏在深闺人未识”,转移转化动力不足,效率不高。《若干规定》明确,市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对其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进行转移转化,不需要审批或备案(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成果转化收入不再上缴财政,留归单位主要用于科研及奖励对研发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

举措二

创新收益分配机制

科技人员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为激发他们持久的创新动力,《若干规定》指出,对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奖励: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可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对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人员获得奖励比例不低于奖励总额70%。

举措三

鼓励发展技术转移机构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是加速科技与产业融合的助推器。《若干规定》提出,对获得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已有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年度考核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机构按其促成技术交易额2%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举措四

最高奖励企业100万元

总书记在全国创新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应该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若干规定》提出对引入一类知识产权和境外发明专利技术在厦实施转化的企业,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6%给予奖励,每家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企业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后,连续两年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给予奖励。

举措五

奖励技术交易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要充分发挥技术市场在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和转化效率。《若干规定》提出鼓励开展技术交易,对厦门企业经认定登记的“四技”合同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支持互联网技术交易平台发展,对开展网上技术交易服务平台运营机构给予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激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做好登记服务工作,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完成规定指标给予50万元工作经费,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50万元。

举措六

纳入单位考核指标

《若干规定》要求,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市属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市级事业单位考核指标;规定了市属企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对外投资实施转化的免责内容;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报告制度,并将其纳入对单位后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之一;完善科技创业孵化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并规定每孵化成功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孵化器运营单位20万元奖励。

【案例】

产学研协同创新

体外诊断产业进入全自动化

“全自动化学发光诊断仪器和试剂项目的成功,不仅将厦门体外诊断产业带入了全自动化的阶段,增强了厦门在全国体外诊断领域内的影响力,更是证明了厦门可以通过产学研协同的方式来开展创新攻关,为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时,口中的“成功”,指的是厦门大学与养生堂在厦成立的两家企业在全自动化学发光诊断仪器和试剂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技术突破,一批成果上市,并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检测中,这成为厦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一大亮点。

厦门大学利用研发创新优势实现上游技术突破,而养生堂有限公司在厦成立厦门优迈科医学仪器有限公司、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利用公司技术熟化、生产、市场等中下游优势,全面承接厦门大学体外诊断相关成果在厦转化。高校与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这样一来,打破大型跨国诊断企业对国内高端临检市场的垄断,加快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卓见成效。

2014年7月,厦门诞生了国内首个开放式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检测仪(Caris200),获得国家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为国内体外诊断行业提供了化学发光免疫检测试剂的通用研发与应用平台。随后,又陆续研制成功了涵盖传染病、肿瘤标志物、心肌标志物、甲状腺功能等8大类产品系列60种配套化学发光试剂,获得31项III类和29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这些产品已于2016年9月上市,并在北京友谊医院等全国80余家临床单位推广应用。目前,Caris200仪器已销售约100台,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配套试剂销售额已超过1800万元,未来三年销售额将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创新交易模式

打造科学技术界的“淘宝网”

成立了国内第一个专注于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研究的产品研发中心;首创在线技术交易价格评估系统,解决技术定价难问题,累计提供评估服务3万余次;首创“科易宝”,破解技术不能通过网上交易的魔咒,实现在线技术交易额突破15亿,单日交易额达2924万;首创“活动帮”,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互联网+”科技活动平台,已为各地举办557场,实现对接26016次……如此多的“首创”壮举,是被国家奖励办授予全国首个“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厦门)示范基地”的科易网10年来打造的亮眼成绩单。

如今,科易网打造出“互联网+技术转移”新模式,构建了一个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堪称科技界的“淘宝网”。

2015年,在市科技局支持下,科易网承接了厦门市重大科技平台项目——全国性网上技术交易市场的建设。“我们以厦门为起点,辐射全国,通过多个区域技术市场营运中心的主动布局,构建全国网上技术交易中心和营运中心。”厦门科易网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科易网首创“城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通过为全国各地构建有效果、可持续的区域技术市场,服务于当地企业科技创新。目前,已为全国各地建设技术交易平台66个,运营39个,计划在3年内实现构建100个区域技术市场,每年在线技术交易额突破100亿的双百目标。

科易网取得的成效得到国家相关部门及各地政府部门的认可,目前到访参观考察科易网的政府部门超过了600家。2016年5月25日,总书记参观了由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与科易网合作共建的“黑龙江成果转化平台”(科淘网)并给予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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