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通讯员 陈景赐 陈艺滢 康英旭)日前,厦门市翔安区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正风肃纪新常态,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在进行祭祀、扫墓等活动时,要加强廉洁自律,遵守公序良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做到祭祀清正、文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结合正在开展的“传承好家训 弘扬好家风”主题活动,以清明缅怀先辈为契机,重温家规家训,将好家风代代相传;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同时,要求“1+X”专项督查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清明节期间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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